自然资源部与公安部联合出台耕地犯罪案件移送细则 强化执法协作

耕地保护事关国家粮食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近年来,非法占用、破坏耕地的违法犯罪活动仍时有发生,对耕地资源造成严重威胁。为更规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自然资源部、公安部联合制定了《涉嫌破坏耕地犯罪案件移送指引》,这是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的重要举措。 指引明确了案件移送的主体和范围。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以及依法履行土地执法查处职责的其他行政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破坏耕地犯罪案件。该规定理顺了行政执法与刑事侦查的关系,确保破坏耕地的犯罪行为不被行政处罚所替代,形成对违法犯罪的有力震慑。 在移送程序和时限上,指引作出了明确规范。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24小时内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涉嫌犯罪案件,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移送,不得久拖不移。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应当在3日内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这样的时间规定既保证了案件处理的效率,又为各环节预留了必要的审查空间,有利于提高案件办理质效。 指引同时建立了反向移送机制。对于公安机关直接发现查处的破坏耕地案件,经审查没有犯罪事实或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安机关应当在作出不予立案或撤销决定后,将涉及的法律文书及证据材料移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处理。这一规定确保了行政处罚的有效实施,形成了行政与刑事的闭环管理。 为确保案件处理的规范性和科学性,指引明确了六项必要材料,包括涉嫌犯罪案件移送书、案件调查报告、耕地认定书、勘验材料、行政认定或司法鉴定意见或符合规定的报告、涉案物品清单等,并逐一确定了材料的规范标准和文书格式。这些规定为案件的顺利移送和后续处理奠定了基础。 指引根据涉案耕地的不同毁坏情形,将破坏耕地行为分为压占类、挖损类和污染类三种类型。针对不同类型,明确了出具行政认定意见、鉴定意见或报告的具体适用情形、主责单位和规范格式。这种分类处理方式既反映了科学性,也便于执法部门准确认定和处理各类案件。 两部门的协作配合体现了对耕地保护的重视。自然资源部、公安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此次联合制定指引是细化落实《自然资源部公安部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强化自然资源领域行刑衔接工作的意见》的重要举措。通过强化行刑衔接,以"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守牢耕地红线。

守住耕地红线,既要靠规划管控、用途管制等“前端约束”,更要靠依法惩治、衔接顺畅等“后端硬度”;《指引》以明确时限、统一标准、完善闭环为抓手,把部门协作从“原则要求”推进到“操作规程”,传递出对破坏耕地违法犯罪零容忍的鲜明信号。制度越细、执行越严,耕地保护的底线就越牢,粮食安全的根基也就越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