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大代表杜伟就学校法治教育建言:建立考核机制、设立专项经费、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

2月3日,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成都开幕。四川省人大代表、四川伟旭律师事务所主任杜伟围绕学校法治宣传教育提交建议,提出以制度牵引、资源保障和协同共治提升师生法治素养,推动校园治理更规范、未成年人保护更有力。 问题:从“有开展”到“见实效”仍有差距。杜伟结合执业经历指出,在涉未成年人及教师的有关案件中,一些当事人对法律边界认识模糊,风险识别能力不足,导致从小错滑向违法,校园欺凌、网络不当行为等问题在个别情况下演变为法律纠纷。调研走访省内不同市(州)大中小学与职业院校后,他认为当前学校法治教育虽已取得一定成效,但在基础保障、内容供给、队伍能力与协同机制上仍存短板:经费与阵地不稳定、教学内容与现实场景脱节、教师依法执教能力不均衡、家庭与社会力量参与不足,影响教育的持续性与针对性。 原因:制度激励不足与资源供给不均叠加。一上,法治教育部分地区和学校仍易被视为“软任务”,缺少可量化、可追踪的评价体系,导致推进力度受限;另一上,课程资源、师资培训、实践基地等要素配置不平衡,尤其学校学段差异、城乡差异之间更为明显。此外,随着未成年人网络活动频繁、社会交往方式变化,传统宣讲式教育难以覆盖新场景、新风险,内容更新和方法创新相对滞后。家校社协同上,沟通渠道不畅、责任边界不清、社会法治资源“进校园”机制不稳定,也制约了合力形成。 影响:既关系校园安全,也关系依法治校水平。法治素养不足不仅会影响学生规则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还可能加重校园矛盾处置成本,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与治理公信力;对教师而言,依法执教与规范管理能力不足,可能带来教育管理风险。更长远看,青少年阶段法治观念的养成,直接关系公民法治意识培育和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随着全面依法治国推进,以及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法律制度健全,学校法治教育的质量与覆盖面亟需同步提升。 对策:以考核、经费、内容、队伍和协同五个关键环节发力。杜伟提出四方面建议,强调用制度化安排保证落地见效。 一是强化制度保障,夯实工作基础。建议将法治教育成效纳入教育行政部门履职评价、学校办学质量评估、教师绩效考核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制定科学指标并建立激励机制,对成效突出的学校与个人给予表彰,形成“有人抓、抓得实、可评价”的闭环。 二是加大经费支持,保障持续推进。建议设立法治教育专项经费,用于教材教辅开发、课程活动组织、师资培训、实践基地建设等,避免“一阵风”式推进,确保学校法治教育常态化开展。 三是优化内容与方法,提高贴近度与实效性。针对不同年龄段学生认知特点实施分层设计,强化情景化、案例化教学;面向教师开展专项法律培训,提升依法执教、规范管理和风险处置能力;组织法律教育专家与一线法律工作者结合法治实践与地方特点,编写系统、通俗、可操作的教材与配套资源。 四是加强队伍与协同建设,形成多方合力。建议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教师继续教育体系,定期开展法律知识与教学能力研修;完善法治辅导员考核激励,提升参与积极性。同步推动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将法治教育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家校沟通机制,发挥家庭引导作用;构建司法机关、教育部门、学校与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协同机制,整合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资源,为学校提供实践基地、专业师资与法律咨询支持,并鼓励行业组织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 前景:以协同共治推动从“普及”走向“素养提升”。业内人士认为,校园法治教育要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关键在于以制度化评价牵引资源配置,以课程与实践相结合提升获得感,以家校社协同延伸教育链条。随着依法治校要求不断落实、社会法治资源深入下沉,学校法治教育有望从单一宣讲转向体系化建设,更好服务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与校园治理现代化。

校园法治教育是培育未来公民的重要工程。当法律信仰在校园生根发芽,多方合力为孩子营造法治环境时,我们见证的不仅是个案风险的减少,更是一个社会法治文明的进步。这份立足实践的代表建议,为推进这项工作提供了切实可行的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