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部门联合发文划定红线:境内主体及其控股境外机构不得在境外发行虚拟货币和挂钩人民币稳定币

2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深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等涉及的风险的通知》,对虚拟货币监管提出更明确、更严格的要求,标志着我国虚拟货币监管体系改进。

在全球数字经济加速发展的背景下,金融创新与风险防控需要保持动态平衡。此次多部门联合发文,表明了我国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政策取向,也为数字金融的规范发展划定了边界。随着监管科技完善、国际协作持续推进,更加规范、安全的数字资产生态有望逐步形成。(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