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要小心那些帮你调解的人

有个律师发帖说,他今年2月13日把案子材料递到广东的一家法院申请网上立案,结果收到审核意见让他把材料寄到一家EMS快递的综治中心先去调解。他没想到法院居然不直接受理,非要先把案子推给综治中心。这种做法其实是让商事组织先调解变成了立案的强制前置程序,当事人没得选。材料寄到那里后,过一阵子纠纷调处中心会出一份调解不成的证明,法院拿了这证明才会看是否立案。最让律师惊讶的是,这家所谓的调处中心其实是民营机构。法院把案子派给民营调解中心处理,现在网上搜“商事组织入驻法院”能看到不少例子。比如2月13日的公告里说,为了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放前面,某地法院和律政、经贸这两家商事调解中心搞了对接合作。公告写着当事人可以自愿选这些机构调解,签了协议法院还能司法确认有强制力。但附的表格里写的是“法院委派案件”,感觉是强制的。有些律所看到了商机就赶紧搞了自己的调解中心。像1月份某地的一个调解中心在宣传文章里说,法院开了2025年的调解会请了好多特邀调解代表,会议介绍说2025年调解成功了3000多件案子。这个中心是当地律师事务所发起的,经司法局批准后入驻了多家法院。2025年7月,某全国连锁律所的分所发文说成立了调解中心还办了培训会,首批20多名律师代表到场受聘。2025年11月18日广东又一家律所搞了成立大会,首批调解员由27名律师组成。会上理事长讲了为啥要搞这个:一是法院案子太多人不够用在推多元化处理;二是传统业务压力大想靠调解转型。不仅律所干这个,很多民间资本也在招录入驻法院的调解人员。大家都想趁着这股风分一杯羹。律师遇到的这种情况其实就是各地正在推行的“诉讼加商事调解”模式的具体表现。“诉讼加商事调解”这个模式并不只是一审立案前才有。比如2月25日某中级法院的消息说两家公司打工程合同官司到二审时,采用“法院加商事调解”的方式解决了纠纷。双方同意找国际工程争议调解中心调解还付了费,40天就搞定了。近年来当地两级法院广泛引入商事调解组织在诉前诉中帮忙处理纠纷。截至2025年两级法院委托商事调解组织参与调解的数量超7000件成功的有1000多件。司法诉讼引入社会力量和商业力量确实是一大创新。至于这种做法的影响和法律依据现在还没看到深入讨论的文章。这就提醒大家以后打官司要小心那些帮你调解的人可能也是社会人员而不是法院的正式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