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江北新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在开展道路运输执法检查中,依法查处了一起客运包车违法揽客案件,再次暴露出部分客运企业在规范经营方面存在的漏洞。
事件发生在葛塘客运站周边。
执法人员在例行巡查中发现一辆金色大巴车形迹可疑,随即依法开展检查。
经查,该车共载有两名乘客,分别来自合肥和南京,目的地均为宿迁。
令人注意的是,这两名乘客互不相识,均系通过微信或电话联系该车辆,每人支付50元车费。
这种零散揽客的方式明显违反了客运包车的经营规范。
表面上看,该案件中的违法主体具备相应资质。
车辆持有有效的《道路运输证》,所属公司具备客运经营资质,驾驶员李某也持有有效从业资格证,且此次行程由公司指派。
然而,当执法人员要求驾驶员出示本次运输对应的包车合同时,李某以"出发较早,未随车携带"为由拒绝提供。
随后赶到现场的公司代理人张某承认,该次包车运营既未持有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也未核实包车合同的真实性。
这起案件反映出客运行业在合规经营方面的深层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客运包车经营者必须依法签订并随车携带真实、有效的包车合同,严禁招揽合同以外的旅客乘车。
包车合同是规范客运包车经营的重要凭证,也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必要手段。
通过要求随车携带合同,可以有效防止客运企业从事非法营运、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
分析该企业的违法原因,既有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也有对法律要求认识不足的表现。
一些客运企业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对规范经营的要求重视不够,甚至采取侥幸心理,认为只要具备基本资质就可以灵活变通。
这种态度直接导致了违法行为的发生。
此类违法行为的危害不容忽视。
未持有有效包车合同的客运包车,容易成为非法营运的温床,扰乱正常的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同时,这种不规范的经营方式也给乘客的人身安全和权益保护带来隐患。
当发生交通事故或纠纷时,缺少有效合同的约束,乘客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充分保障。
针对这一问题,执法部门已依法对该企业进行了查处。
这充分体现了相关部门加强道路运输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的决心。
下一步,执法部门应继续加大对客运行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常态化的执法机制,对违法违规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同时,也要加强对客运企业的法律宣传和业务培训,提高企业的合规意识和管理水平。
此次执法案例再次敲响道路运输安全警钟。
在出行方式多元化的今天,监管部门需以"科技+法治"双轮驱动,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乘客也应主动选择正规平台购票,共同筑牢交通安全防线。
只有形成全链条治理合力,才能让"平安出行"从口号变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