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法院把蓝天公司和张亮的劳动关系纠纷给判决了

这次案子是这样的,海淀法院把蓝天公司和张亮的劳动关系纠纷给判决了。蓝天公司给张亮发了封邮件,说是大家商量好了要解除劳动合同,还让张亮去交接工作。后来张亮申请了劳动仲裁,双方对结果都不满意,就都去法院告了。 张亮跟法官说,他对这个补偿金的基数有意见,根本没谈拢,公司这么做就是违法解除。蓝天公司那边解释说,其实就补偿金的基数没谈拢,但这是法院该认定的事,我们就是协商好的。 法院最后看了看,觉得双方确实聊过解除的事,也说了最后工作日和补偿方案,但钱数始终没定下来。而且公司也没拿出签好的协议来证明大家最后是同意的,光凭几句初步的话和交接工作,肯定不能算协商一致。 法官解释说,法律上说的协商一致,得是双方都同意把全部事情都定下来才行。要是还有没谈妥的事就硬给解约了,那就是单方行为。这种情况不能算协商解除,就变成违法了。 在这个案子里,虽然公司愿意赔钱,但具体赔多少一直没搞清楚。如果这种情况也算协商一致,那法律里讲的意思自治就没法体现了。这就好比我答应给你一百块钱,但咱俩到底给多少一直扯不清;这种情况下你肯定不能算我同意的。 最后判决是让公司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法官也提醒大家,签解除协议的时候条款一定要写全写明白,别弄一堆不清楚的地方导致以后还得打官司。这也就是为什么好多公司宁愿多花钱也不想把事情闹大了去仲裁庭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