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交通违法隐患都查了,给安全防线站岗。2025年11月12日早上7点30分,临颍县的杨某杰开着电动三轮车在北环路口闯了红灯,撞上了闫某刚左转的小汽车。警察认定他全责。漯河市在2025年11月4日早上8点,也有一辆小轿车在湘江路和燕山路口掉头时没看路,把两轮摩托车给撞了,导致摩托车驾驶人受伤。交警判小轿车全责。 回到2月26日11点多,漯河召陵区的杨某在大姜路口掉头时,撞上了郭某开的车。交警说杨某违反了不能妨碍通行的规定,得负全责。 不光是2025年的事,还有3月11日的早上7点30分,舞阳县公安局的民警在侯苏路设卡,拦住了一辆轻型栏板货车。这车上拉了两堆石棉瓦,瓦上还挤着坐了4个人,没有安全措施。司机刘某某就是图省事把人捎到附近卸货,刚上路就被抓了。警察当场把刘某某批评了一顿,还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处罚了他:驾驶证记3分、罚款500元。 再看看3月15日洛阳这边,交警五大队在夹马营路巡逻时发现一辆小车在禁停路段停着,车牌上还被贴了个口罩想躲开电子眼。违法停车罚款200元,故意遮挡号牌记9分再加200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