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福建建宁县的托育公司和跆拳道馆组织学生去北京搞“学霸研学”的消费纠纷,事情发生在2023年。家长原本要求确认合同无效、退钱并索赔三倍损失,建宁县人民法院发现被告没资质。这时候如果判合同有效,家长可能败诉还得再打官司,形成“讼累”。当地法院主动给消费者释明法律,建议他们提出“备位诉讼请求”,也就是同时要违约索赔。这样一来,即使合同无效没打赢,还有个保底的违约赔偿。最后法官判合同有效,被告赔了2600多元,避免了家长二次起诉的麻烦。 普通公民打官司往往不知道怎么提出最合适的请求,容易掉进程序空转里。这就需要法院主动释明法律,“点拨”一下。像福建这个案子就给大家做了个示范:法官依职权告知原告可以在无效诉讼中增加违约请求,保了个“底”。这种做法不是偏向谁,而是为了实质性化解矛盾。 最高人民法院在2024年12月发了《指导意见》,强调要把纠纷一次性解决。比如行政案件中如果有民事争议,法院要告知当事人一并处理;再比如天津和平区人民法院把某安装公司和物业公司43个零星维修的纠纷合并成一个案件来办。这样一来效率提高了,讼累也减少了。 福建建宁县这起研学服务纠纷案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法院帮助原告把无效和违约这两个诉讼请求合并提出。最高人民法院、福建省、北京、北大、建宁县人民法院还有天津和平区人民法院都在努力落实这一点。司法居中裁判不能机械裁判,更不能有“剪箭头式”审判,要杜绝“我审理的案子没问题就不管了”的消极态度。 群众打官司是为了解决问题而不是为了打官司本身。普通公民未必懂专业法律知识,但希望案子能公正解决。这就给公正审判提出了更高要求:要避免程序空转;人民法院需要依职权合并审理案件;民事行政案件依规合并处理;帮助当事人提出合理的诉讼请求;努力做到矛盾一次性解决。 现代司法程序复杂专业,在普通人看来可能就是一桩纠纷,但在程序里可能会拆分成合同确认、违约和侵权等不同的诉讼关系。一桩纠纷被打成三四桩官司也是常有的事。这个时候就需要人民法院作出“点拨”,通过积极释明法律帮助诉讼参与人提出合理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