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检察机关重拳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2025年起诉案件260件

在济南市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蒋万云向大会提交工作报告,通报了过去一年检察机关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取得的显著成果。

数据显示,2025年全市检察机关依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60件354人,这一数字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对此类犯罪的零容忍态度,也反映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严峻形势。

强制报告制度的有效实施是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线的重要举措。

检察机关对每一件涉及未成年被害人的案件都进行了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的审查,做到"每案必查"。

这一做法确保了发现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线索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同时,检察机关还督促追责了4人违反报告义务的问题,用实际行动维护了制度的严肃性,强化了全社会的报告责任意识。

源头预防是保护未成年人的关键环节。

检察机关完成了拟认定教师资格和拟入职教职员工违法犯罪信息查询997人次,这项工作有效筛查了可能对未成年人造成伤害的高风险人员,从源头上堵住了侵害未成年人的漏洞。

通过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机制,确保了学校等未成年人聚集地的安全性,体现了预防优先的工作理念。

在司法专业化方面,检察机关牵头起草了《济南市关于加强未成年被害人综合保护的意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涉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工作的各个环节。

这一举措将有助于建立更加科学、系统的保护机制,提升司法保护的专业化和规范化水平。

惩治与预防相结合是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核心方针。

检察机关认真贯彻"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的指导思想,对确已构成犯罪的176件251人依法起诉,形成有力震慑。

同时,通过与妇联、关工委等部门的密切合作,检察机关开展了50余次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强化家庭保护功能。

法治教育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的有效途径。

50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深入中小学、职业院校等教育机构,开展了130余场次法治宣讲。

这些活动通过生动的案例讲解和互动交流,帮助未成年学生了解法律知识,增强法治意识,提升自我保护能力,形成了全面、多层次的法治教育体系。

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需要长期投入、系统推进的民生工程。

依法惩治为底线,强制报告为抓手,综合保护为路径,普法与家庭教育为支撑,才能把“发现得了、处置得快、救助得实、预防得住”落到日常。

以更严密的制度执行、更有力的协同治理守护孩子成长,不仅是司法机关的职责所在,也是城市文明与治理能力的直接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