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检察机关连续五年召开媒体座谈会 共商法治宣传新路径

日前,青海省检察院召集12家中央驻青媒体和省内主要新闻机构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就2025年全省检察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并就检察新闻宣传工作广泛听取意见建议。

这一做法已成为该院的制度化安排,连续五年在新年伊始坚持举办,体现了检察机关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协作的诚意和决心。

从座谈会反映的情况看,青海检察新闻宣传工作已形成较为完整的工作体系。

过去一年,全省检察机关紧紧围绕省委中心工作,在生态文明建设、产业发展、民生保障、民族团结进步等重点领域,通过检察职能发挥了重要作用,相关工作成效得到了新闻媒体的充分肯定和广泛报道。

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检察机关与新闻媒体的良好互动和有效配合。

与会媒体代表在发言中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建议。

一是要深入挖掘基层检察干警的先进事迹。

青海作为高海拔艰苦地区,基层检察干警长期扎根一线,与人民群众直接接触,他们的工作故事具有典型意义和感人力量,需要新闻媒体进一步深入采访、精心报道。

二是要加强对法律专业术语的解读阐释。

检察工作涉及复杂的法律概念和程序规定,新闻报道中应当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转化,帮助广大群众理解案例的典型意义和警示价值,提升法律宣传的有效性。

三是要把更多目光投向基层一线。

基层检察机构虽然规模较小,但工作亮点众多,应当通过深入采访挖掘这些"小而精"的工作成果,让基层检察工作得到更好的展现和认可。

这些建议反映了新闻媒体对检察工作的深入理解和建设性思考。

检察机关与新闻媒体的关系是相互促进、相互支持的关系。

一方面,新闻媒体通过客观、准确的报道,有助于提升检察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和公众理解度;另一方面,检察机关通过主动接受舆论监督,可以发现工作中的不足,改进工作作风,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

座谈会明确提出,要坚持检媒协力,虚心接受新闻舆论监督。

这体现了检察机关的开放心态和民主作风。

检察机关应当自觉把新闻舆论作为发现工作短板、改进工作方法的重要渠道,通过与媒体的良好互动,让民意民情得以充分表达,通过解决群众的忧虑和期盼,进一步温暖人心、凝聚共识。

从更深层的意义看,检察机关与新闻媒体的协力合作,是推进法治建设、提升法治意识的重要举措。

通过新闻媒体的传播力量,检察工作中蕴含的法治精神和法律规范可以更广泛地传播到社会各个层面,有助于培养全社会的法治意识,推动法治社会建设。

同时,媒体的监督作用也有助于检察机关更加规范地行使权力,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法治的力量,既体现在案件办理的每一个细节,也体现在公众对公平正义的可感可知。

连续五年新年伊始问计媒体,既是检察机关主动接受监督、改进作风的制度自觉,也是提升法治传播能力的现实选择。

把基层一线的真实故事讲深讲透,把专业严谨的法理说明讲准讲明,才能让司法公信在交流互信中不断积累,让法治精神在润物无声中更加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