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重拳整治恶性竞争 十大典型案例释放强监管信号

当前,我国市场竞争中存在的"内卷式"现象日益凸显。

所谓"内卷式"竞争,是指企业为争夺市场份额而采取的低价恶性竞争、以次充好、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这种竞争方式不仅扰乱市场秩序,更损害消费者权益,阻碍产业健康发展。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公布的十大重大案件,正是对这一现象的系统回应。

从问题表现看,"内卷式"竞争呈现多维度特征。

在制造业领域,"莆田来啦"连锁企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案揭示了隐蔽性强、规模庞大的制售假网络,企业通过侵权假冒进行低价恶性竞争,严重破坏了市场竞争秩序。

深圳罗马仕科技有限公司违反强制性产品认证规定及虚假宣传案则反映出部分企业以"低质"产品破坏公平竞争的现象。

在新兴领域,直播营销不正当竞争、利用新技术进行虚假宣传、私域直播平台虚假宣传等问题也日益突出,企业以次充好换取市场份额的恶性竞争屡见不鲜。

这些问题的根源在于市场监管的薄弱环节。

强制性产品认证制度作为质量保障的重要机制,其执行不力直接导致低质产品流入市场。

市场监管部门对强制性产品认证指定认证机构开展全覆盖检查,撤销、暂停一批机构资质,并对多家机构及人员进行处罚,正是针对这一薄弱环节的有力纠正。

此外,垄断协议的存在也加剧了"内卷式"竞争。

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垄断协议案中,四家企业合谋操纵价格,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作出罚没合计3.62亿元的处罚,并首次对组织垄断协议的自然人经营者作出处罚,大幅提升了反垄断执法的威慑力。

从监管对策看,市场监管部门采取了"打击违法与鼓励创新"相结合的双向策略。

一方面,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通过摧毁制售假网络、查处虚假宣传、规范认证机构等措施,有效遏制了低价恶性竞争现象。

另一方面,积极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依法无条件批准中国石油集团济柴动力有限公司与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这一案例充分体现了监管部门对优势互补、技术进步的支持态度,引导企业通过创新能力提升而非低价竞争来获取市场份额。

这十大案件的公布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它向市场传递了明确的政策信号:国家坚决反对"内卷式"竞争,鼓励企业通过技术创新、管理优化等方式提升竞争力,而不是通过低价、假冒等不正当手段争夺市场。

这种政策导向有利于引导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企业从同质化竞争向差异化竞争转变,从价格竞争向价值竞争转变。

从前景看,综合整治"内卷式"竞争需要长期、系统的努力。

市场监管部门需要进一步完善监管机制,加强对新兴领域的监管,特别是对直播电商、平台经济等新业态的规范。

同时,企业也需要树立正确的竞争理念,认识到创新发展才是长期竞争力的源泉。

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行业协会等多方力量也应形成合力,共同营造公平、有序、创新的市场竞争环境。

整治“内卷式”竞争,既是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的当务之急,也是推动产业向价值链中高端迈进的必由之路。

通过对典型案件的公开与处置,传递的是鲜明导向:市场竞争可以激烈,但必须在法治轨道与质量底线之上展开。

只有让规则成为硬约束、让创新成为硬实力、让质量成为硬标准,才能从根本上告别“消耗式竞争”,把更多资源引向技术突破与民生福祉,实现更加稳健、更可持续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