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院出台新规 界定职业索赔与惩罚性赔偿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1月29日公布的这起典型案例,深入明确了职业索赔行为的司法边界。案件中,消费者曾某一次性购买45件、共计900斤鲜竹笋,随后以产品不符合安全标准为由,主张十倍价款赔偿。经审理查明,涉事竹笋在生产环节确有质量问题,但法院同时认定曾某的购买行为存在明显牟利目的——其无法证明900斤竹笋用于所称寿宴筹备,且在短期内又另购100件干竹笋并提起同类诉讼。

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出发点,是以更高违法成本守护食品安全、回应社会关切;要让制度发挥应有效果,同样需要确保惩罚针对真正的违法失范,支持落在合理消费需求之内。通过典型案例明确边界、以协同治理补齐短板,既能增强消费者依法维权的信心,也能提升守法经营者的预期稳定性,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特色产业健康发展提供更可靠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