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金融监管总局共同制定的《人民币现金收付及服务规定》正式对外发布,这是我国首次以部门规章形式对现金收付行为作出系统性规范。
新规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我国现金管理法治化建设迈出重要一步。
近年来,随着移动支付快速普及,部分商户、公共服务机构出现拒收现金现象,给不习惯或不便使用电子支付的老年人、农村居民等群体带来困扰。
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也违背了人民币作为法定货币的基本属性。
此次三部门联合发文,正是针对现实中存在的支付歧视问题,通过制度安排切实维护人民币法定货币地位。
根据新规要求,经营主体在三种情形下必须支持现金支付:一是采用人工方式收款;二是提供面对面服务;三是线上预约或交易、线下完成服务或货物交付且具备当面收款条件。
这一规定覆盖了日常生活中绝大多数消费场景,从源头上堵住了拒收现金的漏洞。
针对无人值守设施、园区一卡通等特殊收费模式,新规也作出细化安排。
对于采取自助服务模式的经营主体,应在网络故障、设备故障等特殊情况下满足现金支付需求;对于实行一卡通管理的封闭场所,必须提供便利的现金充值和退卡服务,且不得收取手续费或设置限制条件。
这些规定充分考虑了不同场景下的支付需求,体现了监管的精准性和人性化。
支付方式的进步不应以牺牲公平与可及为代价。
以法规明确现金收付边界、压实经营主体责任、完善应急与提示机制,是在数字化浪潮中守住金融公共性的体现。
让现金在需要时“付得出、收得到、找得开”,不仅关乎消费者体验,更关乎市场秩序与社会治理的温度与韧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