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回,西安市高陵区教育局依据国家法规解聘了一位连续旷工15个工作日的教师杨洁,还给了她30天的申辩时间。这事儿虽然只涉及一个人,可它把事业单位怎么管人、怎么干活的事儿摆到了台面上。根据国务院发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只要员工一年里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或者连着缺勤15天以上,单位就能把合同解除了。高陵区教育局这次的做法,就是完全照着国家的规矩和自己定的章程办的。公告里直接写清楚了依据什么法律条文,看起来特正规。 因为这事发生在小学里,所以大家都盯着看。老师本来就该带着学生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光缺心眼儿不上班肯定不行。长期不在岗不光害了学生没法上课,也把老师这个职业的名声给毁了。现在国家从上到下都在严抓师德师风,高陵区教育局这次动手清理队伍,其实是把严格管理落实到了基层。这么做就是想告诉大家:不管谁来当老师,都得守规矩、尽责任。 你看公告里特意提了30天的申辩期,这说明单位挺讲究程序正义的。要是你不服气,可以在这期间提意见申辩一下。事业单位处理人这事本来就得慎重点儿,把事实查清楚了再说。虽说这次是因为旷工才给开除的,但这其实是以后用人的大趋势——谁要是不守规矩干活,就得走人。 这事儿说到底就是让大家都看看:现在的编制可不是铁饭碗了,想保住工作就得好好干活。不管你是在学校还是别的单位上班,都得老老实实遵守规章制度。要是大家都这么想、这么干,咱们的公共服务水平肯定能提上来。西安市高陵区教育局的这次处理方式挺典型的,既说明了他们对纪律的重视,又保障了当事人的权益。以后肯定还会有更多这样动真格的例子出来,好让大家心里都有个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