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群聊散布他人裸照和视频被判刑

咱们来聊聊最高法这回给的一个典型案例,你听了心里可能会有些复杂。最近最高法发布了一批依法惩治网络暴力的案例,其中就有一个人因为在群聊里散布别人的裸照和裸聊视频被判刑了。这次的记者是中青报的刘言,是北京发出来的消息,时间是3月3日。 这个案子是这样的,2020年10月的时候,一个叫李某的人通过QQ认识了被告人吕某某,两人还确定了恋爱关系。后来吕某某一直想要李某的裸照和视频,还把视频截图保存了下来。到了2021年7月,两人分手了。吕某某因为心里有气,在2021年8月到2023年6月这段时间里,他就用微信、QQ、短信这些工具多次给李某发送裸照和视频。更狠的是,他还把这些内容发到了微信群里。其中四个微信群里的成员都有300人以上,有的甚至有500人。为了让更多人看到,他还给这些照片和视频配上了“有谁认识这个垃圾”这样的侮辱性文字。不仅如此,他还把这些内容发给了李某的亲友和同学。 甘肃省某县检察院觉得吕某某的行为构成侮辱罪,所以给起诉了。法院也认为吕某某是为了报复才这么做的,判他有期徒刑一年两个月。这时候咱们得说说法律上的规定了,《刑法》里明确说了,用暴力或者别的方法公然侮辱别人,情节严重的就构成侮辱罪。 公安部、最高法和最高检也联合发布过一个指导意见,说要是在网上肆意谩骂、恶意诋毁或者披露隐私等方式公然侮辱别人,情节严重的就按照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来判侮辱罪。法院在判定一个网络侮辱行为是否达到“情节严重”时,得看侮辱信息具体是什么情况、传播范围多广、行为手段是什么样的、还有造成了什么后果等因素来综合评价对被害人社会评价和人格尊严的损害程度。 这次的案子里,吕某某多次把李某的裸照和视频发到网络通信群组里面去,还配上了侮辱性文字。这样的做法严重损害了被害人人格尊严。所以法院认定这就是“情节严重”,直接给他定了个侮辱罪判了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