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召开的山东省第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顾雪飞在工作报告中介绍,2023年山东检察机关围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构建覆盖侦查、审判、执行全环节的监督体系;数据显示——针对侦查环节的突出问题——检察机关对664起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案件启动监督程序,同时督促对2344件不当立案案件撤案,两项数据均较往年明显上升。分析认为,这类问题与基层执法标准不统一、案件质量评查机制仍需完善密切对应的。部分基层单位存在“重打击轻程序”倾向,加之新型犯罪形态增多,导致立案标准把握出现偏差。对此,检察机关建立“个案审查+类案指引”双轨机制,并联合公安机关开展“挂案”专项清理行动,全年纠正侦查违法情形6494件次,推动积压案件减少37%。在刑事司法领域,检察机关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共343件,并加强对减刑、假释等刑罚变更执行的动态监督,纠正不当裁决127人次。针对财产刑“空判”问题,通过大数据筛查督促执行1580余件;同时监督清理未收监罪犯6452名,维护判决执行的严肃性。民事行政监督更向纵深推进。针对虚假诉讼隐蔽性强、查处难的特点,检察机关完善“线索筛查—证据固定—联合惩戒”工作链条,全年办理相关监督案件376件,涉案金额超过5亿元。在行刑衔接上,通过检察意见书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25件,并对7342名被不起诉人提出行政处罚建议,强化刑事追责与行政惩戒衔接。业内专家指出,山东检察机关的实践显示,新时代法律监督需要向“精准化”“效能化”转型。随着《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持续落实,预计未来将健全跨部门协同机制,并以数字化手段提升监督质效,为司法监督体系改革提供参考。
数据背后,是对法治底线的坚守,也是对公平正义的持续校准。以更精准的监督促执法更规范,以更严密的机制促治理更有效,既让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也为稳定社会预期、激发市场活力和完善治理体系提供更坚实的法治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