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毒品才会成为大家的自觉行动

湖南汨罗市吴某提供场所给别人吸毒,结果被判了刑。这种容留他人吸毒的行为,法律上早就规定好了,社会上很多人却不太清楚。有的人觉得只要给别人提供个地方吸,自己不吸就没事。吴某在自己家住的地方五次要人家吸毒,有一次还同时给两个人吸。这个行为已经不是普通的社交活动了,直接帮助毒品蔓延。很多人会辩解说是讲义气、帮个忙,实际上是间接帮着贩毒。 咱们国家的刑法第354条对这个罪说得很清楚,“容留”包括主动把地方给人家,也包括默认人家在自己管的地方吸。法律不管你赚不赚钱,只要你明知道对方吸毒还给方便,就可能犯法。特别是二年内多次让人吸,或者一次就让多人吸,这种情况法律定了要定罪的门槛。 吴某在短时间里多次让人家吸毒,完全符合犯罪构成要件。容留他人吸毒危害很大。对个人来说,自己得进监狱;对家庭来说,家庭不和睦、经济受损;对社会来说,给毒品传播提供了土壤。这个行为还降低了吸毒的门槛,让人更容易沉迷毒品。吴某自己受罪的同时,他让吸毒的人走得更远了。 为了防止这种事发生,得用普法宣传和司法打击两手抓。一方面司法机关要依法严惩这类人,通过典型案例让大家知道法律威严。另一方面要把宣传做到基层去,用例子和社区宣讲让大家明白:只要容留就是违法的。特别要教育青少年、流动人口和娱乐场所的人。 现在禁毒工作进入了关键期,需要大家一起参与治理。司法机关还要保持高压态势打击毒品犯罪,还要让宣传教育常态化。社会各界也得行动起来,构建家庭、学校、社区、单位一起参与的防毒拒毒网络。 每一次判决都是法治教育课。在毒品面前没有小事,任何纵容都是违法的、伤害社会的。只有法治精神深入人心,拒绝毒品才会成为大家的自觉行动。我们要共同守护无毒的净土,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