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7月21日,人民日报在头版发表了题为《用好“稳定器” 耕好“试验田”》的文章,评论员张璁在文中探讨了如何通过地方立法促进基层治理。文章强调,改革的“破”和“变”,只有同法治的“立”和“稳”相互配合,才能达到最佳效果。上海市利用地方立法权,将浦东新区的改革实践固化下来,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这种做法不仅保障了改革的深入推进,也体现了法治与改革的统一。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改革和法治就像鸟的两翼和车的两轮,必须相辅相成。在实践中,上海通过立法保障了商事调解制度的创新,这一制度既保留了中国特色,又与国际接轨。此外,嘉兴市也通过立法将多年探索的“综合查一次”经验固化下来。这样的做法既解决了实际问题,也为全国其他地区提供了借鉴。然而,地方立法也存在一些问题。有些地方曾出现过违背上位法规定、立法“放水”等情况。为了避免这些问题束缚改革步伐,上海东方国际商事调解院成为全国首家在司法行政机关登记的商事调解组织。司法部给这个组织赋码为“001”号。2018年浙江嘉兴创新提出行政检查要“综合查一次”,尽可能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这种做法历经6年探索实践后被写入法律。立法工作既要做好“加法”,也要做好“减法”。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现行法律法规进行及时修改或废止。只有这样才能增强改革决心、排除改革阻力、巩固改革成果。 2023年立法法修改时,将体现高水平对外开放成果的浦东新区法规、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纳入其中。这种做法体现了新时代地方立法的新实践新发展。 今年4月司法部赋码“001”号商事调解组织落户上海东方国际商事调解院。这一组织成为全国首家在司法行政机关登记的商事调解组织。 通过地方立法固化改革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是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的体现。这种做法有利于推动改革不断向纵深发展。 嘉兴市在今年出台了《嘉兴市综合查一次若干规定》。这个规定将多年来探索实践的“综合查一次”经验上升为法规制度。 通过地方立法保障改革深入推进是上海落实中央改革试点任务的重要法宝之一。这种做法既保证了国家法治统一也允许了先行先试积累经验。 “以和为贵”开展调解在解决商事争议特别是国际商事争议中具有高效便捷、成本较低等优势。这种优势让调解成为解决争议的有效手段之一。 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迅猛如何给它设置“红绿灯”?一些地区聚焦这一战略性新兴业态通过地方立法给予产业发展空间和成长保障为解决技术创新带来的新治理问题提供法律依据加速了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先行先试经过依法授权将不断增强排除干扰打破壁垒的改革穿透力这种穿透力有助于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防止不合时宜的法规条款束缚改革步伐迟滞改革进程有助于增强改革决心排除改革阻力巩固改革成果我国地方立法在实践中总体情况是好的但有的地方也曾出现过违背上位法规定立法“放水”等问题。 为了避免这些问题束缚改革步伐防止不合时宜的法规条款迟滞改革进程上海东方国际商事调解院把这种做法作为一个重要案例加以研究并加以借鉴经过多年探索实践上海在全国率先出台《上海市促进浦东新区商事调解规定》在探索建立既有中国特色又与国际接轨的商事调解制度规则中迈出重要一步这种探索既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的体现也是对国际规则接轨的努力这种努力既有利于推动国内法治建设也有利于提升国际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