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乡村振兴项目资金量大、链条长,直接关系群众利益。三门峡市在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中发现,一些地方和个别项目存在项目谋划不够精准、前期论证不足等问题;建设环节职责边界不清、过程监管不严,出现“只管建、不管用”的倾向;项目建成后运营机制不完善、绩效跟踪不到位,带来资产闲置、效益不稳等风险。若不及时纠治——既会削弱产业带动能力——也可能滋生廉洁风险,影响基层治理公信力。 原因:一是项目管理长期偏重“立项建设”,对市场变化、运营主体能力评估不够,把“能否持续盈利、能否带动群众”考虑不足。二是涉农资金来源多、条线多,农业农村、财政、审计等部门职责分散,缺少统一流程和标准时,容易出现信息不对称、监管“断档”。三是基层项目点多面广,专业力量相对不足,招投标、合同管理、绩效评价等环节容易留下制度漏洞。四是部分项目公开透明度不够,群众参与监督渠道不畅,意见反馈难以及时转化为整改措施。 影响:资金项目一头连着政策落地,一头连着群众增收。渑池县的实践表明,强化全周期管理和多方协同监督,能够把风险防在前、把问题解决在早期,并推动资源向产业链关键环节集聚。以渑池县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园为例,园区内多家涉农企业围绕本地小麦、大豆、辣椒、花椒等农产品开展加工,形成订单式生产和稳定销售渠道。纪检监察干部现场走访时,重点了解企业承接项目后的运行情况、联农带农落实情况以及资金使用合规情况,推动项目建设与产业发展同向发力。实践显示,监督与治理同步发力,项目不仅“建得快”,也能“管得住、用得好”,进而带动就业、提高集体经济收益,增强乡村产业韧性。 对策:围绕突出问题整治,渑池县在市纪委监委督促指导下,探索形成乡村振兴资金项目建设管理“1314”工作机制,用制度安排推动常态长效。 ——锚定一个目标。把“群众致富、集体增收”作为项目评价的主要标尺,强调资金投向要与产业带动、就业吸纳、集体经济增长相匹配,避免“重形象、轻效益”。 ——设置三道前置关口。第一道是运营主体关,重点评估企业或合作组织的市场能力、管理水平和带农意愿,推动签订联农带农承诺,明确收益分配和用工安排。第二道是政策要素关,紧盯用地、环评、能耗、审批等要素保障与合规性,防止项目“带病上马”。第三道是群众认可关,将群众意见纳入论证流程,通过公开公示、入户走访等方式检验项目可行性和受益范围,减少“干部干、群众看”的偏差。 ——构建一个协同监督体系。推动纪检监察专责监督与审计专业监督、巡察综合监督、行业职能监督、社会公开监督贯通联动,强化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和会商研判,对评审入库、招投标、建设实施、运营管理、资金拨付等关键节点开展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督,做到发现问题及时纠偏、整改形成闭环。 ——抓实四个关键环节。围绕项目“入库、实施、经营、效益发挥”四个环节实施高标准管控,既盯资金合规,也盯资产运营和绩效兑现,把监督嵌入项目谋划、审批、建设、运营全过程,形成“投前把关、投中盯紧、投后问效”的闭环管理。 为推动机制落地,渑池县纪检监察机关会同农业农村、财政、审计等部门,对2021年以来使用乡村振兴资金实施的379个项目开展全面梳理。针对共性问题,通过纪检监察建议、工作提醒等方式督促整改,并推动从制度层面查找症结、完善规则。渑池县有关负责人介绍,随着机制运行逐步顺畅,项目建设质效明显提升,新批复项目建设进度加快,特色产业项目持续培育,就业带动效应逐步显现。 前景:三门峡市在此次推进会上明确,将把渑池试点经验在全市范围复制推广,推动各县区在统一框架下细化标准、压实责任。下一步,随着协同监督体系更健全、公开透明力度持续加大,乡村振兴资金项目管理将从“阶段性整治”向“常态化治理”深化,资金使用更加规范,资产运营更加可持续,项目绩效更可检验。同时,面对农村产业结构升级和市场竞争加剧,各地仍需强化市场化思维和风险意识,推动项目从“建起来”向“强起来”提升,更好服务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
乡村振兴资金监管既关系支农政策落地成效,也直接影响农民群众获得感;渑池县的实践表明,通过构建权责清晰的制度闭环、打通部门壁垒形成监督合力,能够有效防范基层“微腐败”,激活产业发展动能。这个探索为破解涉农项目“重建设轻管理”难题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样本,其后续推广成效值得持续关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