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是问为什么宋朝人反而能大吃牛肉,答案其实不简单。过去杀牛那是要偿命的,但宋朝就不一样了,哪怕你犯了规,最严重也就被罚三年苦役。这是为啥呢?原因就在于利润太诱人了。 你看当时一头牛能卖6000文钱,把牛杀了做成250斤牛肉再卖出去,加上牛筋牛皮,一共能到手26000文。这相当于每杀一头牛就能赚四五倍的钱,谁还肯忍着不吃?虽然法律有禁令,但朝廷管得松啊。只要交了税,地方官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结果就是,从洛阳到开封,全国上下到处都有卖牛肉的铺子。这些商人可没闲着,不光卖肉还开酒店、开肉铺,搞起了一条龙服务。靠着这种生意,很多屠夫都发了大财,甚至成了当地的大富豪。虽说皇帝下了死命令不让随便宰牛,但商人个个都是见钱眼开,谁管那么多呢? 其实这就是经济规律在起作用。宋朝疆域大了管不过来,再加上大家都想赚钱,这条规定最后也就成了一纸空文。那些杀牛的人仗着法律漏洞照样干活儿,朝廷也就只能看着不管了。说白了就是地方官贪钱、商人图利、法律松弛这三股力量凑到了一块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