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一键生成的图片太没个性了,跟作者自己画的完全两码事,法院就判了:案涉图片不属于

诶,咱们聊一聊那个AI一键生成图片的事儿。2024年,崔某在图片生成软件里敲了点描写自然美景的文字,一下子就出来四张图,发到了自己的社交账号上。结果,第二天,一家文化创意公司就把这张图搬到了公众号里做配图。崔某挺气的,2024年12月她把这张图拿去申请了著作权登记,拿到了证书后立马把文化创意公司告上了法庭。她要求对方别再用这张图了,还想让对方赔她1万元经济损失。这案子最后还是由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的谢露来审的。 你看这个案子挺有意思的,它涉及到了AI生成的图到底算不算作品。崔某用的那个软件是公开的,只要输文字就能出图,根本不用自己动手画。谢露他们研究了一下发现,每次输同样的词出来的图片都不一样,你点一下“再次生成”,图还能换样子。这就说明AI软件根据文字自动出的图随机性太大,跟我们平时理解的作品所体现的作者想法不一样。 法官觉得崔某创作过程太依赖AI技术了,自己根本没费什么脑子。她就输入了点霜降节气的描写场景,生成的图连个参数都没动过。这么一看,崔某通过AI软件创作图片付出的智力劳动跟传统画画比起来太少了。 知识产权法保护的是作者有独创性的想法。科技虽然能帮忙,但不能代替人脑子动。AI一键生成的图片太没个性了,跟作者自己画的完全两码事。谢露他们最后讨论觉得崔某这种做法违背了创新精神,这图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里说的那种有独创性的作品。既然客体都不存在,她当然也就不享有著作权了。 法院就判了:案涉图片不属于受著作权法保护的独创性作品,驳回崔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双方都没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