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启动酒类产品突出问题综合治理行动 严打制售假酒护航群众“舌尖安全”

问题——酒类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群众健康和消费信心。近几年,酒类消费场景不断扩展,散装销售、线上交易、直播带货等新业态增多,加之部分经营主体法律意识不强、逐利明显,容易出现以次充好、假冒侵权、标签标识不规范等问题。一旦发生甲醇等非食用物质误用、来源不明原酒流入市场等情况,可能引发公共安全风险,损害行业口碑和地方消费环境。 原因——从监管实践看,酒类产品链条长、环节多,从原辅料采购、生产控制、包装标识到仓储运输、终端销售,任何一环出问题都可能带来风险扩散。一方面,小作坊隐蔽加工、跨区域流通、网络渠道分散等因素,增加了发现与取证难度;另一方面,部分主体许可范围、检验留样、追溯管理、广告宣传诸上落实不到位,存“重销售、轻合规”的倾向。此外,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点位分散,消费者辨识能力相对不足,更容易成为不法行为的高发区域。 影响——此次治理首先是守住食品安全底线,降低假酒、劣酒对健康造成的现实危害;同时也着眼于维护公平竞争。对守法经营者来说,严打假冒伪劣有助于减少“劣币驱逐良币”,让市场回到以品质和品牌竞争为主;对消费者来说,规范标签标识、完善追溯和整治虚假宣传,有助于提升购买透明度和维权效率;对产业发展来说,持续治理将稳定市场预期,推动酒类产业向标准化、规模化、品质化升级。 对策——根据通告部署,此次综合治理覆盖生产、加工、销售、餐饮服务及对应的经营活动,强调“全链条、全环节、全周期”治理。 在企业主体责任上,相关经营者需遵守食品安全、广告、商标、电商、反不正当竞争等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标准,落实进货查验、过程控制、出厂检验、留样与追溯等制度。生产企业要严格许可范围内生产,规范停产复产管理,强化原辅料采购把关,严禁使用甲醇、工业酒精等非食用原料,禁止来源不明的原酒、食用酒精及包装材料进入生产环节;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使用规定,防止超范围、超限量或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标签标识必须真实准确,严禁冒用地理标志、虚构厂名厂址,或使用“特供”“专供”“内供”等易误导字样。 在流通和消费端,酒类销售者要查验供货方资质及产品合格证明,严禁采购销售来源不明或标识不真实的产品;散装酒销售须如实标注关键信息。网络销售应规范信息公示,严禁虚假宣传和以违法方式组织带货营销。餐饮服务单位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防止假冒伪劣酒上桌;同时加强醇基液体燃料管理,明确“不可食用”标识,避免与散装白酒混存混放导致误用。 在监管执法上,市场监管部门将综合运用网格化巡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专项抽检等方式,重点聚焦农村地区、城乡接合部等区域,排查非法制售窝点,深挖制售假酒、掺假掺杂、“两超一非”、假冒侵权、虚假宣传等违法线索,依法取缔“黑窝点”“黑作坊”。对违法行为依法从严查处,视情采取停业整顿、吊销证照等措施;对故意隐瞒、逃避监管的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公开曝光典型案例,形成震慑。 社会共治上,通告倡导公众提高辨识能力,不购买来历不明、标签不规范、价格明显异常的酒类产品,必要时索取合格证明材料。监管部门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群众和媒体提供线索,推动形成“政府监管、企业自律、社会监督”的治理合力。 前景——此次行动持续至2026年12月,体现出从集中整治向常态治理延伸的思路。随着执法检查与专项抽检持续推进,追溯和检验制度继续压实,酒类市场合规水平有望稳步提升,违法空间将被进一步压缩。下一步关键在于把“严查”落到“长效”:一是持续强化源头准入与过程监管,二是提升网络渠道监管和跨部门协同效率,三是推动企业在标准执行、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上形成内生动力,实现安全保障、市场秩序与产业升级同步推进。

食品安全治理没有终点;龙口市这场为期三年的“酒类安全保卫战”——既是对突出问题的集中整治——也是对长效监管机制的持续完善。让每瓶酒可追溯、让每次消费更安心,才能把安全底线真正落到日常。这项关乎民生的治理实践,也为观察基层治理能力提升提供了一个具体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