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发布通告加强烟花爆竹全链条治理,严查非法经营储运燃放保障节日安全

近期烟花爆竹零售店爆燃事故造成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暴露出行业安全管理的薄弱环节;春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经营、运输、燃放活动集中,各类风险因素叠加,安全形势严峻。大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依据涉及的法律法规,于2月20日发布专项整治通告,对烟花爆竹全链条安全管理提出明确要求。 打击非法销售上,通告明确烟花爆竹经营必须依法取得许可,禁止通过微信、短视频等网络渠道非法销售。对批发企业规定了"六严禁":不得经营超标、违禁、三无产品;不得超许可范围经营或向零售店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不得仓库存放其他爆炸物;不得混存执法收缴产品与正常经营产品;不得储存超量、堆放超高或通道堵塞;不得购销未贴流向标签的产品或进行拆箱组装。零售店点则严禁销售非法、假冒伪劣产品和专业燃放类产品,严禁到批发企业仓库自行提取。同时要求零售店点执行"五个严禁、三个务必":严禁"下店上宅"经营、超量储存、产品摆放至店外、在周边100米内试放、在禁放区燃放;务必配备专人盯守、严控进店人数、张贴警示标语。 在打击非法储存上,通告禁止居民楼、车库、出租屋、废旧厂房、房屋走廊、屋顶、阳台等场所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经营企业必须按许可范围和储量储存,严禁超量超范围储存,并落实安全防护措施。通告要求各区市县、街道乡镇、社区村加强摸底排查和常态化监督,强化居民宣传教育,及时移交违法储存行为供主管部门查处。 在打击非法运输上,通告规定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烟花爆竹运输。运输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厢式专用车辆或集装箱,配备专业押运人员,悬挂警示标志。严禁使用非专用车、报废车、拼装车运输,严禁通过非法渠道进货、跨区域违规运输、私自改变路线或时间。严禁利用物流、寄递、客运车辆夹带烟花爆竹,严禁个人随身携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通告强调要加强对运输车辆的"车、人、证、货"查验,重点查处一证多运、往返多地、中途卸货等违规行为。对未经许可擅自运输、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车辆运输、跨区域非法运输等行为,由公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等部门依法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诸多举措形成了纵向贯通、横向联动的安全防控网络。通过明确各环节的具体要求和责任主体,建立起从源头管控到末端监督的全覆盖体系,既规范了合法经营者的行为,也为执法部门提供了明确的查处依据。同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社区防控责任,形成了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的安全治理格局。

烟花爆竹安全治理既是民生课题,也是城市管理能力的体现。大连市以问题为导向的精准施策,为同类城市提供了可借鉴的监管样本。长远来看,唯有持续完善源头管控、强化科技监测手段、提升公众安全意识,方能筑牢节日安全的防线,让传统年俗与现代化城市生活和谐共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