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两起相似的案件引发了广泛关注,两个被害者都是未成年少女,而加害者都不认罪,却都没有被立即判处死刑。这两个案件分别发生在云南曲靖和湖南永州,涉及到的被告人分别是蒋某某和周某。蒋某某是一个14岁的男生,他因为和同班女同学方某某有情感纠纷,在去年7月6日晚上将方某某杀害。方某某是一名14岁的女生,她在与蒋某某玩耍后回家途中被性侵并被暴力致死。检方认为,蒋某某的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而这个案子并没有当庭宣判。 另一个案子发生在永州宁远县。17岁男生周某和14岁少女小娜因为分手争执而发生冲突。两人同住在一个小区内,并且是同校的学生。周某给小娜带来了很多麻烦,比如多次要求和好却遭到拒绝。8月22日下午17点30分左右,小娜约见周某索要证件时双方再次发生争执。为了泄愤,周某回家取出折叠刀和剪刀尾随小娜,并在当日18点39分许将其杀害。 这两个案件中,被告人都表现出了冷漠和没有悔意。蒋某某在庭审时态度较为冷漠,而周某更是没有任何认罪和悔罪的意思表示。第一个案件中受害者方某某已经死亡了,但她的父母却对这个结果感到十分痛心。他们自愿放弃了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希望被告能够受到应有的制裁。 而在第二个案件中,受害者小娜的父母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115万元经济损失。案发后周某家属只赔偿了3万元丧葬费,加上一审判决赔偿49831.5元经济损失,总共才79831.5元。这让许多人都感到困惑:一个14岁花季少女的生命究竟值多少钱? 多年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判处较轻刑罚的现象屡见不鲜。律师指出,未成年人身份绝不是逃避重罚的护身符。对于未成年人犯罪要结合犯罪情节、手段残忍程度以及主观恶性来综合认定。只有公正判决才能给受害者一个交代。 回顾整个事件可以发现这两起案件都是由情感纠纷引发的悲剧,“为什么还不死立执?”这一问题再次浮出水面。通过这次讨论我们希望能引起社会更多关注和思考:对于未成年犯罪者应如何给予适当处罚?如何保障受害者家庭权益? 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个问题,在2023年3月30日备受社会关注的云南曲靖罗平县14岁男生蒋某某杀害同班女同学方某某一案由曲靖市中院开庭审理。这次审判会为后续类似案件提供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