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潭镇人大代表陈志华破解采砂船治理难题 推动河道生态修复取得实效

问题——禁采后“船怎么处置、河怎么安全”成为基层新考题。黄潭镇黄潭村河道内,多艘采砂船禁采令实施后停工停泊。随着船体老化、锈蚀加重,部分船只系缆松动,汛期水位上涨时存在漂移甚至倾覆风险。一旦发生碰撞桥涵、堵塞河道等情况,既威胁两岸群众出行与农田安全,也可能引发次生险情。同时,这批船只在村集体资产中占有一定比重,简单处置为废钢不仅损失较大,还易引发后续资产认定、收益分配等矛盾,“安全账”和“经济账”交织,成为基层治理难点。 原因——历史遗留与制度衔接不足叠加,导致处置进退两难。近年来各地持续强化河湖生态保护,河砂开采逐步从“规模化开发”转向“严格管控乃至全面禁采”。政策快速落地,有效遏制无序采挖,但也使一部分依托采砂作业的船只转入闲置状态。受限于拆解成本、手续流程、合法合规边界等因素,村级组织与船主往往缺乏单独解决能力:一上,船只停放涉及水域管理、交通执法、生态监管等多部门职责,单一主体难以统筹;另一方面,拆解上岸需要场地、环保、安全等配套条件,且资金来源不明晰,导致“想处理却不敢动、要处理却动不了”。 影响——隐患拖延会放大安全风险,也制约河道整体治理成效。对沿河群众而言,汛期“跑船”风险直观可见,一旦发生漂移堵塞,将影响行洪与排涝效率,危及农田与房屋安全;对基层财政与集体经济而言,长期闲置不仅折旧贬值,还可能因事故引发赔偿与治理成本上升;对生态与水利格局而言,禁采只是治理链条的一环,历史采挖形成的深槽、淤积与岸坡不稳等问题若不同步修复,河道强降雨条件下更易出现水流紊乱、淤堵“卡点”,增加防汛压力。 对策——以闭环思维推动“处置—资产—治理”一体化解决。面对群众反映,当地县人大代表陈志华把问题作为监督和建议重点,先后多次沿河实地踏勘,逐船登记吨位、停泊位置、破损程度等信息,形成可核查基础台账。在此基础上,他牵头组织村民代表、村级组织、镇水利力量以及交通执法等涉及的单位开展会商,将分散诉求梳理为可落实的“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推动部门之间形成一致处置路径。 经多轮沟通,相关上明确以安全为底线、以规范为前提的处置方案:对停泊船只采取原地管控和风险隔离措施,防止汛期漂移;由财政资金给予拆解补贴,降低处置门槛,推动船只依法合规拆解上岸;对拆解后的残值进行统一核算,折算为村集体资产权益,收益用于河道后续管护与清淤维护,实现“变废为用、以用促治”。这个做法把一次性处置问题纳入长期治理机制,兼顾安全、资产与生态三重目标,减少“处置即损失”的顾虑。 前景——以项目化治理提升行洪能力,推动从“治标”向“治本”延伸。调研中发现,部分河段因长期采挖与水沙变化出现淤积加重、断面收缩等现象,局部淤积厚度较大,影响行洪排涝。为此,陈志华将重点河段、易堵点位标注并形成建议,推动向上争取项目支持。随后,总投资约800万元的清淤疏浚工程启动实施,预计可新增和恢复一定长度的行洪通道,改善沿线农田灌排条件,让治理成果更可持续。 从处置采砂船到实施清淤疏浚,体现出基层治理从“单点排险”向“系统治理”的转变:一是以底线思维守住安全红线,把汛期风险前置化解;二是以制度化路径处理资产问题,避免简单“一卖了之”;三是以工程与管护并重提升河道韧性,为后续生态修复和乡村产业发展留出空间。

此案例展现了基层治理的务实创新。陈志华通过深入调研和多方协调,将群众关切转化为制度性解决方案,说明了人大代表的责任担当。它启示我们,有效的治理需要既解决眼前问题,更建立长效机制,让政策落地真正惠及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