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法院始终把人民利益放在首位,用公正的裁判和务实的举措维护群众权益。 群众在诉讼中面临的第一个难题就是起诉状和答辩状。这些文书专业性强、格式要求严,加上晦涩的法律术语,让不少群众望而却步。有人因为文书不规范要多次往返法院,浪费了大量时间和精力。这个普遍的诉讼难题直接影响了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针对这个问题,甘肃法院推出了起诉状、答辩状示范文本,把专业的法律文书改成了简单易懂的"填空打钩"式模板。为了确保文本的科学性和实用性,法院联合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开展调研,广泛听取专业意见,不断优化设计。 这个看似简单的改革效果显著。如今示范文本在全省法院推广使用,使用率超过80%,有效减轻了群众负担、加快了诉讼速度。在镇原县法院,群众只需十分钟就能通过填表完成起诉手续。在清水县,法院工作人员发放模板手册、现场教学,帮助群众快速掌握填写技巧。此做法已被《人民法院报》刊发,成为全国推广的典范。 甘肃法院同时把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放在重要位置。法院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建立了"预防、惩治、救助、教育"全链条保护体系。在理论研究上,法院参与完成的最高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六大保护"重点课题已通过验收。 在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上,法院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从快审理有关案件。同时建立了刑事司法救助、心理干预、社会帮扶等一体化救助机制。小田申请刑事司法救助案入选全国典型案例,陇南法院"爱心妈妈"做法被《中国妇女报》刊载,充分表明了司法的温度。 法院还通过沉浸式普法活动增强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在"12·4"国家宪法日,甘肃法院邀请北京第二实验小学兰州分校师生走进法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让学生在实践中认识到校园欺凌的违法性,树立自我保护意识。
司法的力量既体现在判决的公正,也体现在服务群众的细致和对弱者的守护。把专业语言转化为群众能看懂、用得上的指引,把未成年人保护融入日常教育和社会协同,体现的是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追求。在便民利民上做加法、在群众负担上做减法、在风险预防上走在前面,才能让法治成为基层治理的稳定器和社会信心的压舱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