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开展节后首次海上联合执法 查获7艘违规作业渔船

一、执法行动概况 2月27日,汕尾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会同城区海洋综合执法大队,在汕尾对开海域渔场开展春节后首次联合巡查。行动出动执法人员20名,以新入列执法艇“中国渔政44689”为主力,依托执法平台对目标海域船只动态进行预判研判,对辖区海域开展系统排查。 行动历时约8小时——累计巡航近170海里——检查渔船40余艘,现场查获7艘涉嫌跨海区作业的外省籍渔船,其中包括多艘闽籍渔船。目前,涉事渔船已依法暂扣至汕尾港,有关案件正按程序更调查处理。 二、问题背景与成因分析 跨海区作业是渔业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按现行制度,渔船应在核定作业海区内从事捕捞,擅自进入他省或他区海域作业,不仅影响当地渔业生产秩序,还可能带来资源过度捕捞、海上安全风险上升以及渔民纠纷等问题。 从实际情况看,此类行为多与渔业资源分布差异、个别渔船逐利冲动以及部分监管手段相对滞后等因素有关。部分外省籍渔船在渔汛期间越界作业,直接冲击当地渔民的合法权益,也对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造成压力。 三、执法行动的现实意义 此次行动是汕尾市海洋执法部门节后迅速恢复常态巡查的举措之一,传递出依法从严管理的信号。行动中,执法人员将技术预判与现场检查结合,提升了查处的针对性和覆盖面,也表明了海上执法能力提升。 从更大范围看,维护海洋渔业生产秩序关系到渔民利益与海上安全,也是推动渔业资源依法管理、促进渔业发展提质增效的重要环节。本次查获对潜在违规行为形成震慑,有助于推动依法作业、规范生产。 四、新法实施在即,普法宣传同步推进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新法对渔业船舶擅自改变作业类型、违反核定作业场所等违法行为的处罚作出更明确规定,进一步强化约束。 汕尾市海洋综合执法支队表示,将围绕新法重点内容,在辖区渔港、渔村及渔船上开展普法宣传,向渔民讲清新规要求与法律责任,帮助其明确合规边界与义务,为新法实施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五、常态化执法机制持续强化 据悉,汕尾市海洋综合执法部门将以此次行动为契机,增强海上巡查频次和力度,推动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对跨海区作业、非法捕捞等涉渔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态势,维护辖区渔业生产的公平秩序与法治环境。

海洋渔业管理关系资源可持续利用和渔民切身利益;此次汕尾联合巡查行动说明了执法力度,也为新法落地提供了实践支撑。在生态保护与产业发展的双重要求下,如何更好统筹资源保护与渔业发展,仍需持续完善治理与协同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