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所在的这个数字时代,给保护未成年人的肖像权带来了不少新的难题。现在社交媒体特别发达,大家都习惯在网上记录生活、分享成长的点滴。可一旦天真烂漫的照片被随意上传到网上,背后的隐私风险可就来了。这些照片可能被商业机构拿去做商品宣传,甚至会被恶意篡改配上侮辱性的言论。更严重的是,有人把这些照片打包成“照片包”在灰色渠道卖个几毛钱几十张。 最近在四川,一位17岁的少女小江就被照片盗用困扰着。侵权者偷偷用她的私人社交圈照片去骗钱,甚至冒充她的身份搞虚假社交活动。小江虽然找对方交涉了好几次,但照片只是被转成了“私密”状态,并没有被完全删除。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最近也审理了一起类似案件。一家服饰公司没经过允许,就拿了小江19张肖像照片去宣传童装。虽然法院判了对方停止使用、道歉赔偿,但那个网店到现在还没完全履行义务。 这种网络侵权行为有几个明显的特征:第一是很隐蔽,侵权者用匿名账号或者假的IP地址;第二是损害后果很难衡量,除了直接的经济损失外还有精神伤害和社会评价降低;第三是传播速度太快、范围太广。数字信息一下子就能传遍全网,就算及时删除了截图或者缓存也可能还会伤人。 针对这些问题,咱们国家法律已经在这方面下功夫了。《民法典》把肖像权放进了人格权里保护;《未成年人保护法》还有《个人信息保护法》更是专门为未成年多设了一层防护网。不过法律条文落地还是有不少障碍。一方面是家长对数字风险了解不够;另一方面是网络平台审核机制还不够完善。 司法机关也在积极探索新的维权办法。有些法院通过强化电子证据认定、推行异步审理模式、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来提高维权效率。同时各地检察院也联合网信公安部门搞专项治理打击侵权行为。法律界人士建议平台要明确自己的责任,用技术手段预警和处理侵权问题。 家庭和社会教育也非常重要。家长要提升自己的数字素养教孩子保护隐私;学校要把网络法治教育纳入课程体系帮学生识别风险。全社会都要共同营造好氛围来谴责和约束侵权行为。保护未成年人肖像权不光是法律问题还是社会文明和数字伦理的体现。 在技术快速发展的今天只有大家一起努力构建一个“预防为主、多元共治、快速响应”的体系才能让未成年人在数字世界里有安全边界让他们的笑容纯净绽放不被流量裹挟更不被恶意侵蚀这既是对个人尊严的捍卫也是对未来数字社会健康发展的奠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