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殷先生带着自己的孩子去江宁的南京同仁医院儿科就诊,孩子当时患急性肠胃炎,医生给他输液治疗。输液开始后,殷先生在输液管里发现了一根头发,立刻感到紧张。随后几天,孩子出现了发热、感染等症状,检查结果显示符合脓毒症诊断标准,还有严重代谢性酸中毒和急性肾损伤。殷先生怀疑这些问题和输液管里的头发有关,认为输液器不干净,给孩子身体带来了影响。从2月11日到16日,孩子一直在医院接受治疗,输液器被封存。殷先生了解到涉事输液器来自浙江一家医疗器械公司,医院从正规渠道采购。医院坚持认为孩子出现的问题与输液管没有关系,责任认定需要等司法鉴定结果出来。殷先生给孩子治疗的同时开始考虑维权。他申请了江宁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3月2日,殷先生和医院代表一起到调委会沟通,但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医院建议把输液器厂家也追加起诉进去,让法院在同一个案件里判断责任比例。但殷先生咨询律师后没有采纳这个建议,而是把重点放在鉴定医院医疗过程有没有过错上。他提交了司法鉴定陈述书,要求明确两个问题:一是诊疗和用物环节是否存在过错,二是这个过错和孩子出现的损伤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调解失败后,事情走向司法程序。南京市卫健委和江宁区卫健委都介入追踪这件事的进展情况。目前孩子已经出院,身体状况良好,但家长依然担忧孩子的后续影响。孩子治疗期间确实出现过符合脓毒症诊断标准的检查结果以及肾损伤、代谢性酸中毒等问题,这些都记录在病历里。责任到底出在产品质量、医疗操作还是原发病进展上还没有定论。大家关心的是这次鉴定能不能把关键问题说清楚,让责任归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