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湖北仙桃发生了一件挺让人揪心的事儿,一个叫谢某的23岁姑娘登记结婚没多久,就因为喝了农药被送到医院抢救。她家里人和帮忙的人都跟媒体说了,说这个姑娘小时候受过伤,脑子可能不太灵光。这事儿让大家都在想,结婚到底该不该随随便便让人做主,还有咱们的行政部门办事规不规矩。 还好经过大家伙儿帮忙筹钱,医疗费的窟窿算是暂时补上了,现在募捐通道也关了。大家也从赶紧救人转而去想那个结婚证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了。据她家人说,这姑娘小时候脑袋被摔过,平时的行为和认知可能有点不太对劲儿。这就搞得大家都怀疑她在法律上是不是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毕竟结婚这种大事儿要是脑子不清楚,能懂啥意思呢? 这个疑问直接点到了婚姻登记处的难处。他们工作人员也被问了很多次,还去调了档案来看。那边说办手续的时候他们是要查身份证的,也跟谢某某聊了几句看她是不是自愿的。记录显示当时她说话挺正常的,字也签得下来,系统里也没说她有啥精神病或者智力障碍的记录。 所以他们当时看现场情况觉得行得通就办了手续。不过还有消息说这段婚姻本身也不咋稳定。听说他俩去年8月认识的,10月就把证领了,但后来谢某某一直闹着要离婚。男方那边说要离就离吧。她妈说男方是远房亲戚知根知底的,但还是尊重女儿的想法。 这事儿反映出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在农村或者基层这种地方,如果遇到脑子不太灵光又没做过正规鉴定的人结婚了咋办?登记处主要就是看眼现场和材料好不好看,很难去专业地查一个人的脑子到底灵不灵。要是再加上家里的老规矩掺和进来就更复杂了。 我国的《民法典》写得很清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能强迫。如果一个人连自己在干嘛都不知道就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那他签的合同啥的都不算数。所以看一个人能不能结婚得先看他能不能认清楚自己的行为才行。 谢某家里现在的要求就是想请专业医生和法律人士来鉴定一下这个问题到底是不是真的。这件事不光是一家人的变故,也是个镜子照出来的保障那些心智有障碍的人的权益有多难的系统大问题。 它要求登记处不仅要严格按法律来办事,还要摸索出更细心更人性化的问法和观察法,还要多跟残联或者医院之类的机构联系提醒一下。 更重要的是希望家里人、社区还有社会组织都能搭把手形成支持网络别逼人家结婚或者包办婚姻了。 现在当事人身体情况还稳当着呢接下来的法律问题等她身体养好了再根据实际情况来解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