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强化民营企业司法保障 将建立涉企案件质量评查长效机制

一、问题:隐形壁垒犹存,民企公平竞争仍面现实阻碍 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也是激发民营经济活力的重要前提。但在现实运行中,“背靠背条款”变相设槛、市场准入“玻璃门”等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一些民营企业在参与竞争时仍会遇到规则不对等、保护不到位的问题。,政府机关拖欠中小企业账款、行政承诺落实不到位等情况,也在一定程度上损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削弱其经营预期与信心。 这些现象背后,反映出市场主体地位仍不够平等、司法保护机制仍需完善等深层问题。如何通过司法手段打破隐形壁垒、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成为当前法治建设需要直面的课题。 二、原因:制度衔接不足,执法标准不一是主要症结 从制度层面看,长期以来,不同所有制主体在法律适用上仍存在模糊地带;部分地方法院在立案、审判、执行等环节缺乏更统一的规范,导致“差别化立案”“选择性执法”等现象时有发生。 从执法实践看,刑事手段介入经济纠纷的边界仍不够清晰,涉案财产处置有时偏简单粗放,容易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必要冲击。个别案件中,民事纠纷被不当“刑事化”,不仅损害企业合法权益,也会影响民营企业家的投资判断与经营信心。 三、影响:司法保护不到位,营商环境与市场预期受损 司法是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防线,一旦这道防线出现偏差,影响往往不止于个案。民营企业遭遇不公后如果难以获得平等司法保护,将直接降低其参与竞争的意愿,进而影响民间投资活力与经济内生动力。 数据显示,2025年人民法院依法纠正涉企产权刑事冤错案件55件、涉及88人。该数据既说明了司法纠错力度,也提示此前部分执法司法环节的问题不容忽视。与此同时,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问题长期累积,持续影响民营企业资金周转与稳定经营。 四、对策:三位一体推进,构建全流程平等保护体系 针对上述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已从政策供给、审判措施、机制建设三个维度系统推进。 在政策供给层面,最高人民法院结合审判实践,印发贯彻落实民营经济促进法的指导意见,细化25条司法保障措施,明确要求各级法院依法平等保护各类所有制经济主体,把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落实到具体办案中。 在审判措施层面,将平等保护贯穿立案、审判、执行全流程。立案环节统一受理标准,避免差别化立案;审判环节严格区分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边界,防止以刑事手段不当介入经济纠纷;执行环节依法审慎适用强制措施,对逾12万家涉案企业采取“活封活扣”,涉及执行标的逾3600亿元,尽量减少对企业正常经营的影响。 在机制建设层面,人民法院依托“快立快保快审快执”绿色通道,全年执结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案件9166件,执行到位金额逾311亿元,缓解民营企业“回款难”。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全年发布6批38个保护民营经济主题典型案例,以案例引导统一裁判尺度,提供可借鉴的办案规则与路径。 五、前景:长效机制加快落地,法治红利持续释放 高晓力表示,下一步人民法院将深化“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建立涉企案件质量评查长效机制,及时纠正违背依法平等保护要求的行为。同时,将加强与主管部门的信息共享与协同保护,推动建立隐形壁垒线索归集机制,从源头压缩不公平竞争的空间。 随着民营经济促进法深入实施、司法保护体系持续完善,依法平等保护的理念将更快转化为企业可感可知的实际效果,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稳定的制度支撑。

公平竞争不仅取决于制度设计,更取决于规则是否执行到位;把依法平等保护落实到立案、审判、执行每一个环节,把隐形壁垒从“看不见”变为“可识别、可纠治、可追责”,才能让民营企业真正感受到法治的确定性与营商环境的可预期性,为稳增长、促创新、扩就业提供更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