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三轮车撞伤路人索赔4.5 万元

2014年11月的一天,在常熟市虞山镇的一条街上,钱阿姨正在打扫路面。当时她在非机动车道上扫地,突然听到后面有人大声喊:“跑开点!”话音刚落,一辆电动三轮车就撞向她的腰部,钱阿姨一下子倒在地上。钱阿姨被送去医院检查,诊断出右股骨颈骨骨折,在医院住了十多天,医疗费用高达5万多元。沈老太先给了她5000元作为医疗费。事后钱阿姨把某社区服务公司告上了法庭,说自己在打扫路面时受伤,没有过错。法庭判决某社区服务公司赔偿4.5万余元,公司给了钱阿姨钱后又把沈老太告上了法庭。法官在审理案件时说,《侵权责任法》规定雇主给员工垫付医疗费后有权向第三方追偿。沈老太当时也承认自己喊了“跑开点”,但否认车辆碰到了钱阿姨。法庭调取了监控录像显示三轮车确实撞到了行人。法院还查阅了交警卷宗:交警笔录显示沈老太和钱阿姨关于事故的描述基本一致;交警出具的认定书认定沈老太驾驶没有登记的三轮车、对前方行人估计不足、措施不够迅速,负全责。这次事件也提醒大家:电动三轮车速度快、刹车距离长、稳定性差,驾驶时一定要注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