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近日启动2025年人民法院报十大案件线上评选活动。经过筛选和初评,35个典型案例脱颖而出,进入评选范围。其中,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件成功入围,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该案涉及一名零售企业店长因工作期间短暂闭眼休息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纠纷。案件看似简单,实则触及劳动法律保护的核心问题——用人单位是否可以因员工疲劳而随意解除合同,以及如何界定"严重过错"的法律边界。 根据案件事实,员工余某品某公司担任店长职务。2024年9月26日,公司单上通知解除劳动关系。公司主张解除理由有二:其一,9月17日余某在营业时间坐于收银台睡觉,有损企业形象;其二,8月6日其管理的门店曾在营业时间关闭店门,违反商场制度,造成严重损失。 然而,余某对此提出异议。他表示,9月17日当天从上午9时30分工作至晚上10时30分,整整13小时内门店所有工作均由其一人承担。到晚上8时许,已连续工作超过8小时,因生理性疲惫闭眼休息仅3分钟。至于8月6日的闭店事件,系因当日门店仅有一名店员,其上厕所期间短暂关门,并非故意违规。 南沙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余某的行为并不构成严重过错。首先,连续工作超过8小时后因疲劳闭眼休息属于正常的生理反应,不能作为严重违纪的依据。其次,公司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余某的行为造成了劳动合同中规定的"严重损失"。再次,8月6日的闭店事件系因人手不足导致,不能完全归咎于余某个人。基于以上分析,法院认定公司的解除行为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判决公司向余某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等涉及的费用,驳回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 该判决的意义在于明确了劳动法律保护的底线。在当代社会,零售、服务等行业员工长时间工作已成常态,但这并不意味着用人单位可以无限制地要求员工超负荷工作。法律应当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包括休息权和身体健康权。短暂的疲劳闭眼不能被无限放大为严重违纪,否则将陷入对劳动者的苛刻要求。 同时,该案也提示用人单位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如果企业因人手不足导致员工超时工作,应当通过增加人员配置来解决,而不是将责任推给员工。这样既能保护员工权益,也能提升企业管理的规范性和人性化水平。 该案入选十大案件评选,反映了人民法院在新时代对劳动者权益保护的重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劳动争议呈现多样化特点,人民法院通过典型案件的示范作用,引导全社会树立尊重劳动、保护劳动者的理念,推动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
本案看似是"闭眼3分钟"的小事,实则关乎超时工作、企业管理与法律保护的平衡。法院以事实为依据的判决,既维护了劳动者权益,也为企业规范管理提供了指引,反映了司法裁判对社会治理的积极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