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发生在2017年,离婚协议上写得清清楚楚,财产各自分好。可是,三年过去了,南海法院的判决也让小李十分苦恼。本来应该给小李的55605.9元股权分红和征地款,村委会直接打到了大徐的账户里,而大徐却不肯拿出来。小李无奈之下只能把他告上了南海法院。 大徐说自己不能还这笔钱是因为小李还没有把户口迁走。离婚协议里写得很清楚,小李必须把户口迁走。可是现实情况是,小李正准备去香港生活,两地政策不一样,户口迁不出去。这个问题让双方都很纠结。 南海法院觉得这个案子可以调解成功,就委托诉前和解中心介入。调解员李亚平拿到材料后,先问了大徐三个问题:为什么不肯还钱?为什么不把户口迁走?双方还有没有商量的余地? 大徐听到要还钱火气就上来了:“她答应过要把户口迁走的,结果拖了三年!现在我女朋友怀孕了,她孩子的户口还在我家呢!她天天跟我吵架。” 调解员李亚平听完他的话,并没有立刻劝他宽心。小李也把自己的难处说了出来:“我已经把申请材料交给香港入境处了,可是因为疫情原因审批迟迟没下来。没有地方落户怎么迁户口?” 听完双方的陈述后,调解员把案情整理成了一张“关系图”:离婚协议明确财产归属;股权分红已经到账;户口迁出受政策限制。问题不复杂,但是卡在人身上。 调解员换了个角度跟大徐说话:“如果你还拒不还钱的话,法院就会判决你执行,如果还是不执行,小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把你列入失信名单。到时候贷款还有孩子上学都会受影响。” 一句话戳中了大徐的痛点。他沉默了一会儿后表态愿意分期还这笔钱,年底前一定还清。小李也当场同意了双方在调解笔录上签字。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离婚协议不是口头协议而是法律文件;集体经济组织股权分红和户口迁移等问题需要有更明确的规定;调解员的作用就是先安抚情绪再让权利归位。 总结一下:先讲法律就是协议有法律效力;再讲理就是钱是对方合法财产扣着不还是侵权;最后讲情就是给彼此一个缓冲期让亲情不留遗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