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多地公安机关集中通报了一批利用网络视频平台编造虚假信息的典型案例,暴露出部分自媒体为追逐流量不惜突破法律底线的乱象。 问题显现 3月27日,成都郫都警方通报称,男子李某国通过自导自演“网约车司机辱骂乘客”桥段,剪辑后以司机身份发布,导致网约车行业形象受损。无独有偶,贵阳主播许某虚构“被境外电诈团伙诱骗”经历,长沙网民周某某组织群演摆拍“员工罚跪”视频,均因内容失实被依法惩处。这些案例中,造假者均通过刻意渲染冲突、夸大情绪的手段收割流量。 深层动因 业内人士分析,此类行为频发与短视频平台的算法推荐机制密切对应的。部分运营者为快速涨粉牟利,利用社会热点话题炮制戏剧化内容,甚至形成“策划—拍摄—引流—变现”的灰色产业链。今年1月四川眉山查处的“50元淘到茅台”摆拍事件中,当事人周某即坦言“高关注度话题更容易上热门”。 社会危害 虚假视频的传播不仅消耗公共执法资源,更扭曲公众认知。成都网约车造假视频扩散后,一度引发对从业者的集体性质疑;而反诈主题的编造内容,可能削弱公众对真实案件的警惕性。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指出,此类行为已突破《网络安全法》关于“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红线。 治理举措 针对乱象,公安机关与网信部门形成联动机制: 1. 技术筛查与人工审核结合,提升平台内容识别能力; 2. 对确认为摆拍的内容强制添加“虚构演绎”标签; 3. 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对造谣者最高处10日拘留。中央网信办“清朗”专项行动数据显示,2023年第一季度已处置违规账号12.8万个,下架问题视频超百万条。 长效监管 专家建议建立“黑名单”制度,对多次违规账号实施跨平台封禁。部分短视频企业已试点“实名制+信用分”体系,用户发布内容需通过真实性核验。公安部网络安全局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重点打击有组织造谣团伙,切断流量黑产利益链。
网络空间不是"剧场",公共议题不能成为牟利工具;依法惩治造假行为,既维护法治权威,也保护真实表达空间。只有让真相超越流量,用规则约束冲动,才能共同营造清朗有序的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