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26日,阳泉市卫健委发布的通报把两年前一桩令人痛心的事件又摆上了台面。事件起因是一位85岁老人在家突发急病被困五楼,40分钟无人抬担架,最终没能等到救援而离世。法院判决急救中心要承担50%的责任。官方通报承认了事实并责令赔偿,但这迟到的正义没能平息争议。这起事件的核心是急救中心坚持按规定办事,却导致了生命的逝去,这种做法让人难以接受。鉴定结果表明,转运延误是老人死亡的原因,作为专业机构,急救中心有义务安全及时地转运病人。 负责该事件的阳泉市卫健委把案件事实通报给公众,引起了广泛讨论。为了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法院判定急救中心要担责50%。这给各级政府敲响了警钟,必须要填补“最后一百米”的空白。政府和急救部门要清楚认识到他们的职责是保护生命而不仅仅是遵守规定。 一个城市如果没有足够的财政投入来配备担架员和专业人员就会导致服务缺失。蚌埠和佛山等地已经通过地方立法规定每车必须配备担架员,解决了这个问题。这种经验值得全国其他地方借鉴学习。 机构不能因为内部人员配置不全就逃避责任。《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虽没有明确赋予医师护士搬运职责,但规定了医疗救护员要承担搬运任务。 这起事件反映出系统资源不足是导致悲剧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 法院判决给各级政府提出了新要求:公共服务必须延伸到“抬上担架”,不能止于“送到楼下”。 生命经不起等待,“不抬人”的逻辑站不住脚。 法律规定行为人因为过错侵害他人权益要承担责任,公共服务提供者不能以内部资源不足为借口推卸责任。 公共服务不能止步于“送到楼下”,必须延伸至“抬上担架”。 现在国家层面对于急救人员构成还存在模糊地带,导致一线执行与公众期待脱节。 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重视资源投入问题,建立完善的财政保障机制。 只有当法律制度明确规定了职责和义务,“情分”才能转化为刚性的“本分”,才能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