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将审议"十五五"规划纲要和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

当前,如何以高质量规划引领未来五年发展、以制度化安排保障规划有效实施,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五年规划是我国宏观治理的重要工具,既要应对外部环境不确定性上升、国内转型任务繁重等现实挑战,也要抓住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带来的战略机遇。面向"十五五",需要在发展目标、重点任务、重大工程和政策取向上作出系统部署,并在法治框架内提升规划的严肃性和执行力。 娄勤俭指出,"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阶段。当前经济向高质量发展迈进,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促进区域协调和城乡融合、提升安全韧性与民生保障等任务更加紧迫。同时,国际竞争加剧、全球产业链重塑,对我国创新体系、产业体系和供应链安全提出了更高要求。基于此,党中央审议通过"十五五"规划建议,为未来五年明确战略方向;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基础上形成规划纲要草案,充分说明了凝聚共识、汇聚智慧的治理理念。 规划纲要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审查批准并公布实施,有利于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国家意志和人民共同行动,增强规划的权威性、稳定性和可预期性,为各地区各部门推进政策协同、资源统筹提供统一遵循。同步审议国家发展规划法草案,旨在以法律形式固化长期实践中的成熟做法,深入强化国家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和制度约束力。对市场主体而言,规划与立法的衔接将有助于稳定预期、明确方向,推动更多中长期资金和创新资源向国家重大战略和重点领域集聚。 从制度安排看,我国在长期实践中形成了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由党中央提出规划建议、国务院编制规划纲要、全国人大审查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实施的完整制度链条。下一步的关键在于把"编制—审查—实施—评估—调整"各环节更紧密地纳入法治化、规范化轨道。具体而言,要提高规划衔接协同水平,强化国家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与年度计划的联动,避免目标碎片化和政策重复;完善实施机制与监督评估,推动重大任务清单化、项目化、责任化,确保规划确定的方向和重点落到实处;坚持开门编规划、依法审规划,充分吸纳基层实践、行业诉求、专家建议和群众关切,使规划更贴近国情、更符合发展规律。 随着"十五五"规划纲要按程序提交审查并在批准后公布实施,未来五年我国现代化建设有望在更高水平上系统推进。在创新驱动上,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与产业升级将进一步加速;在结构优化上,扩大内需与提高供给质量将形成更强支撑;在民生领域,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将获得更稳固的制度支撑;在安全发展上,粮食能源资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韧性、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将更加注重前瞻布局。伴随国家发展规划法立法进程推进,规划工作的权威性与执行力将更有制度保障,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持续、稳定、可预期的战略引领。

五年规划是我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工具。"十五五"规划纲要的审查批准和国家发展规划法的制定,表明了我国在新时代新征程上,既坚持党的领导,又健全法治建设的有机统一;这将深入凝聚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识和力量,为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