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保工作成效明显。记者从生态环境部例行新闻发布会获悉,“十四五”时期,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围绕污染物排放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地区,推进实施2.4万个生态环保工程。通过工程减排,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化学需氧量、氨氮等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下降,不仅完成并超过“十四五”规划目标,也为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了支撑。 源头治理成为污染减排的重要手段。生态环境部聚焦钢铁、水泥、焦化、煤电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推动淘汰落后产能与绿色转型升级并举。数据显示,累计完成9.4亿吨粗钢产能、4.7亿吨水泥熟料产能、3.6亿吨焦化产能、1.7亿千瓦煤电机组的超低排放改造。有关措施推动我国形成全球规模领先的清洁电力供应体系和清洁钢铁生产体系,为产业绿色发展提供了示范。 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持续提升。城镇层面,全国城市污水处理能力提升至2.34亿立方米/日,污水管网长度达53.4万公里,污水处理网络更加完善。在农村层面,全国新增完成11万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提升至55%,较“十三五”末实现翻番。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加快向均衡发展迈进。 环境安全防控体系深入健全。“十四五”时期,生态环保部门累计实施124个土壤污染源头管控重大工程项目,每年可管控5500万吨含有毒有害物质物料的泄漏风险。项目实施降低了环境污染事件发生概率,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保障。 美丽中国建设框架体系基本形成。生态环保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构建美丽中国建设框架体系,围绕战略布局、组织实施、协同行动以及先行示范、政策创新、责任落实各上推进工作。目前,“1+1+N”工作布局已全面展开,23项分领域行动推进。三大战略区域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起步有序,省域篇章以及美丽城市、美丽乡村建设按分级分类推进。生态环保部门累计发布141个美丽河湖、43个美丽海湾优秀案例,为各地提供参考。同时,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保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推动制定美丽中国建设成效考核办法,进一步压实责任,强化共同推进。 重点区域生态状况持续改善。生态环保部门组织完成黄河流域、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地区、粤港澳大湾区等九大重点区域生态状况专题调查评估,编制发布《国家重点区域生态状况调查评估蓝皮书(2025)》。调查评估结果显示,随着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加大,我国生态系统恶化趋势得到初步遏制。黄河流域初步形成上下贯通、央地协同的治理体系,生态系统质量持续改善,植被“绿线”向西北扩展约300公里。长江经济带干支流岸带生态系统质量优良面积逐年提升。京津冀地区浅层和深层地下水较2018年分别回升2.59米和7.06米。秦岭地区重要生态空间恢复趋势超过50%。典型荒漠化地区沙化程度下降,其中黄河“几字弯”降低12.9%。相关数据表明,我国生态环保工作正在取得扎实进展。
从污染防治攻坚战到美丽中国建设,我国生态环境治理正由“量”向“质”深化。随着治理体系优化、技术创新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既改善了人居环境,也为高质量发展注入动力。面向未来,如何在保持经济平稳运行的同时持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仍需要在实践中不断优化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