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长兼任”成了最常见的做法

今年刚过农历春节,银行业界就给自家的首席合规官岗位按上了快速键。2月27号这天,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同时发出了人事任命,建行这边由张毅行长来兼任这个职位,从这天算起生效;交行聘任了刘建军当首席风险官兼首席合规官,不过得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批准了才算数。除了这两家国有大行,像浙商银行、兰州银行和青岛农商行也都跟紧了步伐。浙商银行请来吕临华担任首席合规官,任期跟第七届董事会同步,等行长资格通过监管核准就可以就位;兰州银行和青岛农商行这两家的人选干脆都直接由行长来兼任。这股热潮其实早在2026年2月就开始涌动了。2月4日,齐鲁银行公告把张华行长给派去兼任首席合规官;2月11日,上海银行发消息说董事会决定把施红敏聘任成首席合规官,这个人选就是现任的行长兼首席财务官;2月12日,光大银行那边也有动静,董事会同意让杨文化担任副行长兼首席合规官。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浦发银行等银行也都在这一时期通过了相关决议。 这波动作的背后是监管部门在2024年12月出台的《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在推动。这《办法》要求金融机构得在总部设立首席合规官,并且要把这个职位交给高级管理人员来做。法规从2025年3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还给了各家机构一年的整改时间。监管部门之前就说过,机构得在这个过渡期里把事儿办妥。《办法》的核心目标是让金融机构搞出一套覆盖全面的合规体系,让合规理念贯穿到发展决策和业务经营的每个角落,别再只是被动地应付监管了。 之所以要设立首席合规官,是为了守住法律和监管的底线。以前各家机构虽然也设了合规总监或者负责人,但职责不太明确,没法保证独立性。《办法》吸收了国际上的好做法,把这些岗位的叫法统一了,职责也理顺了。现在大家选人的时候都愿意从现有高管层里找,“行长兼任”成了最常见的做法。比如苏州银行找王强行长兼任;上海银行选了施红敏行长;浦发银行和光大银行则是让副行长去干这差事。 时光回到2024年12月那个节点。当《金融机构合规管理办法》刚刚出台的时候,监管部门就给出了明确信号。这份文件设定的生效日期是2025年3月1日,同时还留了一年的缓冲期让各家机构整改。只要过了2025年3月1日这个坎儿,所有的机构都必须完成这项工作。为了配合这个时间节点的安排,光大银行把杨文化副行长的聘任资格就卡在了这个日子。一旦金融监管总局批准了名单,杨文化就正式成为了副行长兼首席合规官。 与此同时上海银行那边动作也很迅速。在2月11日这天他们宣布了一项重要决定——董事会给施红敏行长加上了一个新头衔:首席合规官。这个职位的产生完全是内部人员的调整。施红敏原本就兼任行长和首席财务官,现在再兼任一个首席合规官也不算太麻烦。这一变动正好顺应了整个银行业都在搞的人事大调整。 作为这次整改的重头戏之一农业银行在近期也通过了决议。同样中国银行、浦发银行还有光大银行等多家银行都在忙着推进这个过程。纵观整个银行业的现状绝大多数机构都把现有高管层成员当成了任命的首选目标。而“行长兼任”这种模式更是被大家广泛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