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等部门发布典型案例直击“职业索赔”乱象 推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了一批规范职业索赔维护市场秩序的典型案例;此举措标志着我国对职业索赔现象的治理进入了更加精准、更加规范的新阶段。 从"职业打假"到"职业索赔"的表述转变,反映了问题本质的深刻认识。职业打假人的出现曾对监督市场主体、震慑违规经营发挥了积极作用,客观上推动了涉及的管理体系的完善。然而——随着时间推移——一些人在利益驱使下,逐渐将这一监督手段异化为牟利工具,使其演变成了一桩"无本万利"的生意。这种变异不仅扭曲了制度初衷,更对市场秩序造成了严重破坏。 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深刻揭示了职业索赔的多种违法形态。有人在餐馆就餐时恶意投放异物并要挟商家索取财物,构成敲诈勒索罪;有人虚构买家信息和商品质量问题骗取商家财物,构成诈骗罪。这些行为已明显超越了消费者维权的合理范畴,转化为直接的犯罪活动。 其中最为普遍的是"知假买假"式的索赔。某些人通过大量批量采购存在瑕疵的商品,然后集中施压商家,利用商家惧怕投诉举报的心理进行"和解"牟利。典型案例四中,曾某一次性购买了900斤鲜竹笋,远超日常生活所需,法院最终认定其合理生活消费需要范围仅为20斤,判决支付惩罚性赔偿金2000元。这类行为之所以频繁出现,在于其操作简单且看似没有法律风险。据统计,2023年上海市职业索赔投诉量高达24.6万件,其中近8000人年投诉量超过10件,甚至有人一年内向1372家餐饮店以同一理由提出高额索赔。 职业索赔现象的泛滥已催生出分工明确、规模化运行的灰色产业链。有人在线上吸粉引流、直播带"课",有人在线下开班收徒,形成了完整的利益链条。这不仅使市场主体不堪其扰,更造成了行政资源和司法资源的巨大浪费,严重影响了执法效率和司法公正。 此次"两高"及市场监管总局的态度转变意义重大。相应机构明确指出,判断消费者维权行为是否合法的关键不在于"知假与否",而在于购物行为是否属于合理生活消费需要。这一原则的确立为执法者提供了明确的甄别标准:在合理的生活消费需要范围内,消费者的维权行为应当受到保护;超出此范围的行为则不适用惩罚性赔偿原则。 需要强调的是,规范职业索赔绝不意味着拒绝社会监督。相反,通过剔除碰瓷式打假,推动依法行使监督权,才能有效维护市场秩序。这要求市场主体更提高合规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以更加优质的产品和服务赢得消费者信任;也要求监管部门和司法机关持续完善相关制度,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维护市场秩序之间找到平衡点。

规范职业索赔需要平衡各方利益:既要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也要维护市场秩序;随着规则健全,将有助于形成更健康的市场环境,实现消费者权益保护与营商环境优化的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