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出台首个固废综合治理专项文件 2035年将实现"无废城市"全国覆盖

国务院近日印发《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这是我国首个对固体废物综合治理作出系统性部署的专项文件,标志着我国固体废物管理工作进入新阶段。

该计划与既有的水、土、气污染防治专项文件共同构成了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完整政策体系。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长期以来是生态环保工作的薄弱环节。

我国采矿、冶炼、发电等行业每年产生大量工业固体废物,包括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赤泥、尾矿等,历史堆存问题突出,环境风险隐患严重。

同时,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危险废物等处置不当也造成严重污染。

这些问题既威胁生态安全,也制约资源循环利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为此,国家明确了明确的时间表和路线图。

根据计划,到2027年全国"无废城市"建设比例将达到60%,到2035年实现全覆盖。

"十五五"期间,将推动200个左右城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其中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长江中游城市群和成渝地区等重点区域将推进区域共建,形成示范引领效应。

在资源利用方面,计划提出到2030年大宗固废年综合利用量达到45亿吨,主要再生资源年循环利用量达到5.1亿吨。

这意味着我国将大幅提升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动循环经济发展。

针对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稀贵金属等新兴领域的固体废物,国家将制定专门的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完善回收利用体系。

针对突出问题,国家部署了五项专项整治行动。

其中,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已于去年6月启动,截至去年底共排查发现问题2.7万个,整改1.77万个,清理固体废物3460万吨。

对6万多个溶洞进行了排查,清理处置垃圾4.9万吨,逐步恢复自然风貌。

到2030年,计划完成全国60%以上的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治理,全面完成赤泥库、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整治。

为确保目标实现,国家将进一步完善配套制度。

生态环境部将推动生态环境法典编纂,修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建筑垃圾管理等法规规章。

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牵头制定循环经济发展"十五五"规划,部署传统再生资源、稀贵金属、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等回收利用重点举措,完善保障体系,进一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十四五"期间,生态环境部已推动全国113个城市和8个特殊地区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其中粤港澳大湾区内的广州、深圳、珠海等9市成为建设重点。

这些先行城市的实践经验为全国推广奠定了基础。

去年举办的"无废全运"更是展示了"无废城市"建设的实际成效,为后续工作提供了有益借鉴。

固体废物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考验治理能力,也检验发展方式。

以“无废城市”建设为牵引,叠加专项整治与制度完善,既能补上环境风险短板,也能把资源循环利用潜力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面向2035年,实现全覆盖不是终点,更重要的是把绿色低碳理念落实到每一座城市、每一条产业链、每一个生活场景,让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保护相互促进、相得益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