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会同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公布全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第三批典型案例;福建省2个项目成功入选,其对应的经验做法被纳入全国推广范围。这个成果继续巩固了我省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领先地位。 此次入选的两个项目分别为闽江山水工程子项目——顺昌县富金湖创新示范片项目和九龙江山水工程子项目——永春县天湖山煤矿区生态修复项目。至此,我省共有5个项目入选全国典型案例,入选数量在全国处于前列位置。 顺昌县富金湖创新示范片项目总投资0.63亿元,针对富屯溪与金溪交汇区生态功能退化的突出问题进行系统治理。项目通过实施柔性湿地护岸建设、林分结构优化、废弃矿山治理等工程措施,创新推行"森林生态银行"和"生态管护机制"等新型模式,实现了森林增绿、林农增收、集体增财的多方共赢局面。这一做法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有机结合,为流域生态修复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 永春县天湖山煤矿区生态修复项目总投资1.77亿元,针对长期采矿活动造成的生态破坏进行全面修复。项目通过系统性生态保护修复措施,有效稳固煤矸石堆积,消除了潜在的地质灾害隐患;疏通溪流沟谷、河床中的煤矸石淤积,保障了行洪安全;修复地表植被破坏区域,逐步恢复矿山生态系统功能。同时,项目引入企业发展绿色产业,推动矿山实现绿色低碳转型,说明了生态修复与产业升级的有机统一。 近年来,福建省深入践行"山水林田湖草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起到积极财政政策作用,牵头实施闽江和九龙江流域两个山水工程项目,推动重点流域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的全面实施。两个项目累计获得中央财政奖补资金40亿元,项目总投资接近200亿元,涉及全省41个县(市、区)。这些投入为构建从山顶到海洋的保护治理大格局奠定了坚实基础,有力提升了流域生态功能的多样性、稳定性和持续性。
典型案例的入选既是对现有成果的认可,也提出了更高要求。未来生态修复不仅要完成工程建设,更要确保机制长效运行、生态持续改善。只有兼顾生态保护、风险防控和绿色发展,才能让流域生态更优、发展质量更高,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生态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