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偷排手段隐蔽,污染风险加剧;近年来,一些企业为逃避监管,将排污口隐藏树林、沟渠或地下管网中,通过软管、暗管等方式偷排污水,隐蔽性强,难以发现和取证。在滕州的案例中,举报人反映厂区南侧山坡林地有异味,疑似存在软管向树林排污的情况,暴露出“厂外排放、隐蔽转移”的典型问题。若排放物含有重金属或强腐蚀性成分,可能导致土壤酸化、植被破坏,并对地下水环境造成长期危害。 原因——利益驱动与侥幸心理并存,监管漏洞被利用。据办案人员介绍,涉事企业起初否认偷排行为,声称废水已进入处理系统循环使用。这种“表面合规、实际违法”的现象,反映出部分企业环保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上为节省成本、追求短期利益,选择偷排而非规范处理;另一方面认为暗管隐蔽、跨出厂界后难以追踪,存在侥幸心理。此外,厂区管网复杂、阀门众多,若企业私自加装未标注的阀门和支管,容易形成监管盲区。 影响——违法升级为刑事犯罪,生态与社会信任双受损。接到举报后,滕州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公安部门迅速展开调查,在灌木丛中发现被泥土半掩的黑色软管及疑似受污染土壤,并固定影像证据、取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软管残留废水呈强酸性,铅浓度超标,污染危害性显著增加。此类行为不仅破坏生态环境,还引发公众对企业守法经营和地方生态治理的质疑,影响营商环境的可持续性和社会公信力。 对策——联合执法精准打击,“行刑衔接”形成震慑。面对企业回避问题、调查受阻的情况,执法人员采取“图纸核对+逐段排查”的方式,在污水处理区域发现与图纸不符的隐蔽调节阀。随后通过排水测试,完整记录污水经暗管外排的过程,开挖地下软管形成完整证据链。生态环境部门依法研判案件性质,固定行政违法证据,并启动行刑衔接程序,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追究对应的人员责任。这个做法说明了对恶意逃避监管的“零容忍”,也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可借鉴的办案模式:以群众举报为切入点,以科技检测为支撑,以跨部门协作为保障。 在追责的同时,当地遵循惩教结合、修复优先原则。有关部门督促企业正视问题、配合整改,重点消除污染隐患、处置受影响区域、规范设施运行,并将生态修复和合规管理纳入后续监管要求。通过推动企业从“被动应付”转向“主动整改”,促进其从末端治理转向源头防控,从个案查处转向制度完善。 前景——完善制度体系,从“事后查处”到“事前预防”。业内人士建议,遏制暗管偷排需在“早发现、强证据、快联动、实整改”上下功夫:一是完善重点排污单位管网台账和阀门标识管理,确保“管线可视、流向可查”;二是加强突击检查及夜间、雨天等特殊时段的巡查,提高违法成本和发现概率;三是畅通社会监督渠道,优化举报核查与反馈机制,发挥公众参与作用;四是推动行刑衔接常态化,形成对重污染、高风险行为的稳定震慑。随着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的完善,执法将更加注重以案促改,推动企业绿色转型与地方高质量发展共同推进。
此案表明,现代环境治理正从单一惩戒转向多元共治;当“严格执法”与“司法善意”结合,当“违法成本”与“修复效益”挂钩,这种刚柔并济的治理方式不仅保护了生态环境,还通过引导违法者转变为修复者,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动力。未来,如何将个案经验转化为制度成果,值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深入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