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级机关12年植树1.3万株 示范引领黄河流域生态建设

3月11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国土绿化工作进展;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邢伟会上透露,省级机关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的示范引领作用,特别是在义务植树领域形成了制度化、常态化的工作机制。 作为全省各项事业的"领头雁",省级机关对国土绿化工作的参与不仅说明了政治担当,更重要的是通过实际行动为全社会树立了绿色发展的标杆。邢伟介绍,省级机关在常态化履责上建立了长效机制,每年3月都会联合省绿化办,轮流组织40余家省直单位沿黄流域集中开展义务植树活动。此做法既体现了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重视,也充分利用了春季植树的最佳时机。 数据显示,这项活动已连续开展12年,成为省级机关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品牌。12年来,累计参与人次超过7000,栽植白蜡、国槐、大叶女贞等适应性强的苗木1.3万多株,绿化面积达到15万平方米。这些数字背后,是省级机关干部职工对生态文明建设的持续投入和坚定承诺。 为了继续激发全社会的植树热情,省级机关在创新活动形式上下足了功夫。除了传统的集中义务植树外,还灵活开展了雨季造林、"互联网+义务植树"等多种形式的活动,让更多干部职工能够参与其中。同时,通过颁发"全民义务植树尽责证书"等激励措施,有效调动了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这些创新举措使干部职工实现了从"要我植"到"我要植"的思想转变,履行"植"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明显提升。 从更深层的意义看,省级机关在国土绿化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上,通过持续的义务植树活动,有助于提升全社会的生态文明意识,形成全民参与、全社会共同推进生态建设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省级机关的率先垂范为其他地方、其他行业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有利于推动全省国土绿化工作的深入开展。

国土绿化是项长期工程,需要制度保障、全民参与和科学治理;12年的坚持不仅积累了绿化成果,更培育了责任意识和治理能力。将"义务"转化为"自觉",把"活动"升级为"机制",才能以更优质的生态环境满足人民期待,为美丽山东建设增添亮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