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范围扩大 惠及近亲属就医购药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制度的推进,标志着我国医疗保障体系进入了更加开放、更加共享的新阶段。

这一改革既是对现有制度的完善,也是适应人口流动、家庭结构多元化的必然要求。

职工医保制度自1998年建立以来,始终坚持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的保障模式。

个人账户资金原本只能用于支付职工本人的就医购药费用。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需求变化,这一制度的局限性逐步显现。

大量参保人的个人账户资金长期闲置,既造成了基金的浪费,也无法充分发挥医保保障的效能。

为此,相关部门开始逐步扩大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

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文件,首次将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使用范围从职工本人扩大到配偶、父母、子女,这是制度的重要突破。

参保人可将个人账户资金用于家庭成员的医疗支出,初步实现了家庭内部的基金共济。

随后,相关部门继续深化这一改革。

2024年7月,国务院办公厅再次扩大共济亲属范围,从"配偶、父母、子女"进一步扩大至"近亲属",涵盖了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八类亲属关系。

这一调整使共济范围更加科学、更加贴近实际。

此次跨省共济工作的推进,在共济关系管理和额度设定上提出了明确要求。

在关系管理方面,共济关系可由双方自愿建立或解除,充分尊重参保人的意愿。

当参保人医保关系发生变动时,原有共济关系自动解除,确保制度的严谨性。

同时,一个参保人可与多人互建共济关系,增强了制度的灵活性。

在额度设定方面,参保人通过医保钱包为被共济人设定共济额度,既保护了个人的财产权益,也防止了资金的无序流动。

值得特别强调的是,个人账户共济只是资金的共享,并不涉及医保报销资格、待遇和政策的改变。

参保人需要用自身医保卡按规定享受待遇,体现了"钱可以共济,卡不能共用"的原则。

这一设计既确保了医保制度的完整性,也防止了可能的套现风险。

为了有效管理跨省共济资金,相关部门建立了规范的清算机制。

共济资金参照跨省异地就医费用清算流程,由国家统一清分,省市分级清算,与跨省异地就医费用清算工作同步开展。

这种制度设计充分利用了现有的医保信息平台和清算体系,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管理成本。

从实践层面看,不少省份已经通过医保钱包功能在部分地市实现了跨省共济的试点。

这些试点为全国推行积累了宝贵经验。

按照目前的工作进度,相关部门争取在年内实现全国跨省共济的全面推行,让广大参保人都能享受到这一改革的红利。

这项改革的深层意义在于,它充分发挥了医保基金的保障功能,让"沉睡"的资金得以激活,惠及更多需要帮助的家庭成员。

对于患有重大疾病或长期疾病的近亲属,这项制度提供了额外的经济支持。

对于个人账户结余较多的参保人,这项制度提供了更加合理的资金使用途径。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跨省共济的推进,是对群众跨地域生活方式变化的积极回应,也是医保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具体体现。

让沉睡资金更好服务家庭健康支出,需要制度设计的温度,也需要规则执行的力度。

随着统一平台、统一清算与规范管理逐步落地,跨省共济有望成为更普惠、更便捷的制度安排,在守牢基金安全底线的同时,让保障更可及、家庭互助更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