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高空抛物隐患需要法治力量和社会共治

近年来,城市建筑越来越高,高空抛物和坠物事件经常发生,严重威胁了人民群众的安全。近日,江西省于都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高空抛物案件,这起案件让人们对法治有了深刻认识。被告人罗某因为情绪失控,把家里的碗碟作为发泄工具从窗户扔下去,结果误伤了楼下的市民小赵。 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专门增设了高空抛物罪。2021年3月1日这天发生了一起案件。于都县人民法院审理查明,罗某在家晚饭后心情不好,为了发泄情绪,把用过的碗和碟子从客厅窗户扔了下去。他扔的地方正好是小区人员来往频繁的人行通道。第二次扔下去的碟子打碎后,碎片击中了楼下正常行走的小赵右小腿,导致他受伤流血。 公安机关把罗某传唤到了案发现场。面对确凿证据,罗某对自己高空抛物的事实供认不讳。法院审理认为罗某把物品从建筑物内扔出去情节严重,已经构成了高空抛物罪。法院综合考虑了他犯罪行为的性质、对公共安全造成的危害、认罪态度和赔偿情况等因素,给他拘役五个月的处罚。 这个处罚不仅是对罗某个人错误行为的惩戒,更是保护社会公共安全底线。这起案件反映出部分公民法律意识和公共安全意识还是不够强。很多时候人们因为情绪冲动或者家庭纠纷就把东西从高处扔下去。他们根本不考虑这种行为可能给别人带来多大危害。 高空抛物事件不仅损害他人生命健康权和公共安全秩序,也会给很多不特定人群带来危险。就算是一个鸡蛋或者空瓶子,从高处掉下来也可能造成严重伤害甚至死亡后果。国家法律已经加强了惩治高空抛物行为的力度。 除了这次案例之外,重庆市也曾有类似案例。一个叫林某的男子因为和妻子吵架情绪失控,就把宠物狗、铁质狗笼和狗粮从阳台上扔下去了。结果楼下行人受伤了。林某也因此犯了高空抛物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一年还有罚金。 这些案例都在告诉我们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消除高空抛物隐患需要法治力量和社会共治相结合。一方面要严格执法严惩犯罪行为形成威慑;另一方面也要加强全民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公民树立法律意识和公德心。 这次判决清楚地传达了国家依法严惩危害公共安全行为的决心。杜绝高空抛物不仅是对他人生命负责也是对自己自由保护。只有全社会形成共识共同努力才能彻底守护好“头顶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