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订金还是意向金?一字之差就可能让消费者掉进消费“陷阱”

定金、订金还是意向金?一字之差就可能让消费者掉进消费“陷阱”。法院提醒消费者,别因为这个问题陷入退款难。比如董宇在直播间里看中一款二手车,支付了3000元的意向金,本来是为了锁定优惠名额,但退款时却被告知这是定金不能退。王悦在2024年“双11”期间看到一款家具,主播说付500元订金抵1000元,并且可以退还,于是她就下单了。可是订单显示这笔钱是定金,退单时商家拒绝退款。这些预售模式中的消费纠纷让人头疼不已。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法官刘钟泽解释说,定金是有法律规定的,是为了保证合同履行而给的担保金。双方约定的数额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如果一方违约了就要承担相应责任。而订金和意向金则没有法律界定,只是习惯用法。商家把3000元说成定金,拒绝退款给董宇,而王悦也被要求不能退500元订金。法院判定这笔钱就是意向金,要求商家全额返还给董宇。这次案件判决生效后给了更多消费者信心。对于这类纠纷问题,刘钟泽建议消费者在付款和签合同时一定要仔细看清楚款项性质。如果碰到类似情况不能解决可以找法院起诉。黑猫投诉平台上也有很多关于预售问题的投诉案例,比如商家更换经营主体、门店关停、拒不退款、诱导消费等。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认为这些乱象是多方因素叠加导致的。一些不良商家利用预售模式收款和履约时间差将预收定金挪作他用,通过虚假宣传来诱导消费者购买低价商品。还有一些商家换个名字重新开店逃避责任。为了解决这个问题需要平台、监管部门和消费者一起努力。平台要严格审核入驻商家并加强监管,监管部门要制定相关法律法规保障资金安全和消费者权益。消费者自己也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并选择有保障措施的商家进行预售消费。如果遇到侵权问题要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权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