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阅读迈入法治化新阶段 《全民阅读促进条例》明年施行构筑书香社会制度基石

阅读是文明传承的重要载体,也是提升国民素质的有效途径;长期以来,我国阅读推广工作主要依靠政策指导和社会倡议推进,缺乏系统的法律规范。《全民阅读促进条例》的出台,填补了这个空白,将阅读推广从"软性倡导"转变为"硬性约束",为书香社会建设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在阅读推广机制上,条例明确规定每年4月最后一周为"全民阅读活动周",这一制度化安排确保了阅读推广工作的连续性和规范性。另外,条例鼓励政府、学校、企业、社区、媒体等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的格局。这种多元主体参与的模式,有利于激发全社会的阅读热情,让阅读推广活动更加贴近群众生活。郑州图书馆等文化机构的实践表明,通过"天中讲坛""启源读书会"等品牌项目,阅读已突破书本局限,与历史、艺术、现实相融合,从个人沉思转向公共对话,说明了阅读推广从"数量增长"向"质量提升"的转变。 在阅读服务体系建设上,条例明确鼓励和支持实体书店发展,这对于维护书店生态、保护文化阵地意义重大。未来实体书店将不仅是商业场所,更将成为社区文化客厅和城市阅读空间。条例还提出在车站、机场、公园、银行、商场等公共场所设立阅读角或数字阅读屏,充分利用碎片化时间,让阅读融入日常生活。支持旧书交换流通的规定,则为二手书市集和图书漂流活动提供了制度支撑,有助于提高图书资源利用效率。 阅读保障的公平性是条例的重要关切。在学校教育层面,条例要求中小学加强书香校园建设,开设阅读课程,将阅读纳入教育教学体系。高等学校应当将阅读作为重要教学方式,组织学生开展多种形式的阅读活动。这些规定确保了青少年阅读教育的系统性和规范性。 更值得关注的是,条例对老年人和农村地区的阅读保障提出了明确要求。公共阅读设施应当考虑老年人需求,重点支持农村和偏远地区的阅读资源建设,制定专门的乡村阅读计划,推动优质图书和文化服务下乡。这些措施直指当前阅读领域存在的城乡差异和群体差异问题,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有助于缩小"阅读鸿沟",促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 从实践层面看,创新阅读推广方式方法已成为重要课题。将阅读纳入干部教育培训和教师继续教育内容,开展"书香机关""书香企业"等活动,可以扩大阅读的社会影响力。开发"阅读+文旅"线路,将图书馆、实体书店、文化场馆纳入旅游体系,运用新技术打造沉浸式阅读体验,则为阅读推广增添了新的活力。

将阅读写入制度不是要把读书变成任务,而是通过稳定的公共服务和公平的资源分配,为每个人创造与知识对话的机会。条例的效果最终要体现在借书更方便、活动更丰富、城乡差距更小、各年龄段都能受益上。让书香融入生活需要制度保障和社会各界的长期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