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看似普通的保险理赔纠纷,因法院终审判决引起业内关注。2019年5月,刘某投保重大疾病险时未如实告知既往肺部结节病史,半年后确诊肺癌并申请理赔。保险公司虽在法定30日期限内寄出解除通知,但由于快递未明确标注“解除合同”内容且邮件被退回,法院最终认定保险公司解除权未被有效行使,解除权因此失效。
保险合同以诚信为基础——也以程序为保障。该案提示——权利并非不能主张,但必须法定期限内以清晰、明确的方式完成有效送达,才能获得法律支持。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一上要引导消费者守住如实告知底线,另一方面也要求机构把流程做细、把证据做实,让每一次理赔处理都经得起事实与法律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