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民乐创新推出"码上执法"机制 数字化改革助力营商环境优化

近年来,涉企执法检查中一些企业反映的“重复检查”“随意入企”“依据不清”等现象,既增加经营负担,也容易引发对执法公正性的质疑。

如何在守住安全底线、依法履职的前提下,把“该查的查到位、该减的减下来”,成为基层治理和营商环境建设中的一道现实考题。

民乐县以“码上执法”为抓手,将执法程序嵌入数字系统,推动行政检查从经验化、线下化,向可核验、可追踪、可评价的闭环治理转变,力求用制度化、透明化方式减少企业“迎检成本”,提升监管效能。

问题在于,传统执法模式容易在三个环节出现管理缝隙:其一,检查计划与依据靠线下流转,容易造成信息不对称,企业难以及时获知检查事项、法律依据与权责边界;其二,入企环节缺少统一核验机制,出现“人来了就检查”的情况,导致企业对检查合法性难以当场判断;其三,检查结束后缺少便捷反馈渠道,执法质量难以形成可量化的监督闭环,规范化与服务化往往停留在倡导层面。

造成这些问题的原因,一方面在于涉企监管领域牵涉多部门、多事项,检查事项繁多、法条依据复杂,线下管理易出现重复、交叉与衔接不畅;另一方面,基层执法力量有限,传统纸质材料留痕成本高、追溯难度大,导致一些环节“可说不可查”。

同时,部分企业安全管理基础不一,风险分布差异明显,若仍沿用“一刀切”式检查频次和方式,既可能造成监管资源浪费,也可能在关键领域出现“查而不深”“查而不实”。

针对上述痛点,民乐县依托“陇上e企查”系统对执法流程进行前置规范。

检查启动前,执法人员需在系统内提交检查事由、法律依据、时间安排等信息,经审核后生成专属“检查任务码”。

这一做法把“谁来查、查什么、依据是什么、什么时候查”固化为可核对的数字记录,推动执法从源头减少随意性。

入企环节实行扫码核验,企业可通过扫码查看检查事项和法定依据,知情权与参与度得到增强,也倒逼执法人员在法律适用与专业表述上更严谨、更规范。

更重要的是,系统明确企业权利边界:未出示“检查任务码”的检查,企业可以依法拒绝,从制度层面为企业提供可操作的保护,减少“多头检查”“随意检查”对经营秩序的干扰。

在事后环节,当地引入“码上评价”,企业可对执法人员的服务态度、流程规范等进行反馈。

评价机制的价值不在于简单“打分”,而在于把社会监督纳入闭环,形成“过程留痕—结果可查—反馈可用”的治理链条,为执法质量改进提供数据支撑。

对企业而言,评价渠道更便捷,反馈更及时;对监管部门而言,可通过评价与记录发现薄弱环节,推动培训提升、流程优化和责任落实。

“码上执法”带来的影响,首先体现在营商环境的可预期性增强。

企业能够提前明确检查依据与范围,减少不确定性,提高配合效率。

其次体现在执法公信力提升。

全过程留痕让执法行为置于阳光下运行,既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也保护规范执法的工作人员,减少争议空间。

再次体现在安全治理效能的提升。

透明化不是“少检查”,而是“更精准地查、按规则查”。

在风险更高的领域,把监管资源更多投向关键环节和重大隐患,有助于把事故风险关口前移。

为进一步提升制度效果,民乐县还把监管重心从“事后纠偏”更多转向“事前预防”和“事中监管”。

当地根据企业风险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推动监管资源与风险水平相匹配。

在危险化学品、涉爆粉尘等重点行业领域,探索“精准化、穿透式”检查方式,强调对关键工艺、关键设备、关键岗位的实质性核查,避免“只看台账不看现场”。

同时,指导企业建立更具操作性的内部检查体系,明确日检、周检、月检及专项检查等频次标准,推动企业把自查自纠做在前面、做在日常。

在企业端,当地强调建立“排查—登记—评估—整改—验收—销号”的全周期隐患治理机制,并鼓励运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管理效率与可追溯性。

对企业而言,这不仅是应对外部检查的需要,更是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降低事故损失和合规成本的长期投入。

对监管部门而言,推动企业形成闭环治理能力,有助于减少单纯依赖外部执法的“压力型”治理,转向共治共享的“能力型”治理。

前景方面,数字化执法的关键不只是“有二维码”,更在于制度供给和数据应用能力的持续完善。

下一步若能在跨部门协同上进一步打通信息壁垒,明确不同部门的检查边界与联合机制,减少重复入企;在风险分级与信用监管上进一步完善模型,做到“对守法者无事不扰、对失信者利剑高悬”;在评价结果运用上形成闭环,将企业反馈与执法培训、责任追究、流程再造挂钩,数字治理的效能将更加凸显。

与此同时,还需加强对企业端的宣贯与培训,确保企业“会查、会用、会评价”,让制度红利真正落到经营主体。

民乐县的"码上执法"实践表明,优化营商环境与提升安全监管水平并非相互对立,而是可以相辅相成的。

通过数字化、透明化、规范化的创新举措,既能有效防止不规范执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也能通过差异化监管和企业自我管理能力的提升,确保安全生产监管的有效性。

这种探索为其他地区提供了有益借鉴,也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指明了方向。